推進“互聯網+”行動建設“智慧阿拉善”
責任編輯:editor005 | 2015-08-19 13:48:24 本文摘自:內蒙古新聞網
《意見》明確了“智慧阿拉善”建設總體目標,即:用3至5年的時間,整合利用城市地理資源、環境、人口、經濟、社會等基礎信息,建立起與國家、自治區“互聯網+”戰略行動相銜接的高效、開放、互動、共享、安全的阿拉善互聯網集成服務平臺,基本形成政府管理、民生服務、重點產業發展的數字化、在線化的發展方式,使以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經濟社會各行各業、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意見》提出,“智慧阿拉善”建設要堅持政府引導、統籌規劃,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集約建設、資源共享,重點突破、分步實施,安全綠色、結合實際的原則;堅持重在應用,以社會需求為中心,數據驅動,加快“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應用系統建設,形成優良的“互聯網+”生態協同系統。
加快“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建設阿拉善盟基礎網絡四級平臺,實現重點城鎮、區域的WIFI全覆蓋;建設阿拉善盟公共基礎信息中心;建設阿拉善盟一體化數據交換平臺;建立阿拉善盟綜合指揮決策系統;建立阿拉善盟應急聯動指揮系統。重點應用系統建設包括,通過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工程、農牧業產業信息化推進工程、“智慧旅游”工程、“智慧文化”工程和電子商務工程,建立智慧產業體系;通過推動城市公用設施、建筑等智能化改造,加快“智慧健康”“智慧人社”“智慧環保”“智慧交通”“智慧法治”和“智慧家居”等建設,促進城市社會精細化管理,建立“智慧城管”應用體系;通過加快建設集行政審批、便民服務、政務公開等功能于一體的盟旗聯動網上政務大廳,建立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數據服務平臺等,建立“智慧政務”體系。
為保障“互聯網+”行動的順利推進,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要求,各旗區、各部門、各企業要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辦公,把智慧城市建設內容列入各級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內容,落實計劃目標。要結合我盟信息化推進實際,形成可操作性強、適合地方特色、能夠切實指導框架建設的標準規范體系。嚴禁各行業、各單位新建機房,充分發揮云中心的信息共享和處理能力,降低建設運維成本,提高投資收益。各級政府要保障信息化建設和運行資金投入,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鼓勵各類社會資本,直接或間接投資參與信息化建設;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各類企業實體參與信息化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培育和扶持IT企業發展。加強信息化建設骨干人才的技術培訓、交流,不斷提升信息化理念,讓信息化建設引領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