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成后,以智慧政務為例,配套的必然是政府機構的改革,部分相關部門人員編制會分流和減少,很多事業單位面臨調整;另外在智慧城市的數據采集和互融互通上,很多部門將自己掌握的一些數據視為本部門核心利益,體現其存在價值,交出去可能意味著其收縮了權力和職能,他們會認為其在政府系統的地位下降,所以做到各個部門之間的數據互融互通在當下是非常困難的。
智慧城市的建設正如火如荼。
智慧城市有無評價標準?又該如何建設智慧城市?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圍繞智慧城市建設的前景、資金、運營、數據安全以及產業鏈上競爭等問題采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第二研究室主任田杰棠。
田杰棠對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方面均有專業研究,也參與過國內多個智慧城市建設的調研。田杰棠認為目前智慧城市建設最大的瓶頸,既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資金問題,而是地方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
政府職能改變
《21世紀》:2015年4月7日,住建部和科技部公布了第三批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加上前兩批試點,目前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已達277個,通過近幾年的試點,你覺得我國目前的智慧城市建設到了什么階段?探索出哪些經驗?
田杰棠:事實上在建設智慧城市的城市,可能不只270多個。2014年工信部的統計就有300多個,目前副省級城市100%在建智慧城市,地級市一大半在建,縣級市也有不少。當然這個統計也不一定完全精確,比如有些城市是試點,而城市的部分區是試點,在統計上可能有一些重疊。
目前試點全面鋪開,具體到什么階段還很難說。整體剛剛起步,目前沒有哪個城市做得特別成功,多是在具體某一個系統比較有特色,比如說北京朝陽區的社會管理系統,還有些地方做的智慧旅游 ,都有特色,但很難說某一個城市具備全面的智慧城市的內容。總體來說,上海北京深圳的一些地方,整個城市的智能化水平相對較高,西部部分城市也有一些特色。
《21世紀》:目前從北上廣深到一些縣級市多對智慧城市建設有較大的熱情。你如何評價一個城市智慧城市建設的成效?
田杰棠:地方政府一窩蜂而上,泡沫肯定是有的,但也不能說地級市縣級市就不能做。一些地方基礎設施欠缺,其實辯證地看也是一種優勢,因為它們可以在建設基礎設施階段就按照智慧城市規劃進行,比如植入一些傳感器。關鍵是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認知和能力,這需要的是整個公務員服務能力的提升和觀念的轉變。
我覺得,判斷智慧城市,就是一個城市的市民能否依托互聯網+最大限度地享受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而不是做一些只適合給領導來考察的花架子形象工程。對其建設判斷的標準,更多的是看市民享受公共服務的便利度,這才是最大的一個標準,主要是要靠用戶來評價。
目前我國對智慧城市建設并無統一評價標準,也沒有必要要求各地都是一個模板,可以由管理部門組織制定一個評價標準,作為參照系,但是不作為強制性要求。
《21世紀》:不少機構提出智慧城市落地難點,比如說資金、運營、各部門運作九龍治水等等,你認為當下的瓶頸在哪里?
田杰棠:智慧城市建設最難解決的,既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資金問題,而是地方政府管理職能的轉變,這是最核心的問題。
很明顯,智慧城市建成后,以智慧政務為例,配套的必然是政府機構的改革,部分相關部門人員編制會分流和減少,很多事業單位面臨調整;另外在智慧城市的數據采集和互融互通上,很多部門將自己掌握的一些數據視為本部門核心利益,體現其存在價值,交出去可能意味著其收縮了權力和職能,他們會認為其在政府系統的地位下降,所以做到各個部門之間的數據互融互通在當下是非常困難的。
《21世紀》:你認為怎樣才算是好的投資建設模式和運營模式?如何能讓企業愿意參與?
田杰棠:我也是認可應該采取PPP模式,引導企業來投資建設,甚至運營。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大,財政收入減少,另外地方政府還在化解地方債,再加上43號文,地方政府在建設過程中,必然需要以財政資金來撬動社會資本,這需要有合理的利益機制,讓社會資本獲得合理的收益。我看到一個數據,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政府只需要投資10%-20%,其余資金在合理的利益機制設計下可以由企業來投入。
至于企業的盈利模式,這個肯定會越來越清晰,智慧城市必然帶來的是效率的改進,效率提高意味著收益增加,必然是有商機的。很多地方已經在探索和實踐。
一個智慧城市的整體市政管理系統應該還是由當地政府來統一調配和管理,但是下面分系統的運營完全可以采取PPP的模式,讓企業來運營。但這個前提是政府要有規制能力,需要一套非常精細的測算方法,這十分考驗政府的能力,比如說五年放一個特許運營期,然后通過企業投標運作,還可以對運營企業進行價格上限規制,倒逼企業不斷努力降低成本。而不該是跟哪家地方企業關系好,就讓誰運營。
打破信息壁壘
《21世紀》:數據公開共享以及數據安全,是不少機構提到的一個難點。
田杰棠:大數據和云計算的好處,就是把原來分散的不同的信息孤島聯系起來,提高效率,但當下信息孤島現象一直存在。
目前政府部門掌握了大量的數據,但是互融互通做的好的不多。在國家層面,各部委都有自己的信息中心系統,中央政府如果把不同部委統籌起來,形成一個以云計算系統為特征的數據信息中心,然后為不同部門提供信息化服務,這樣既降低成本,也提高了服務效率。但目前來看阻力非常大,地方政府也是一樣的。
所以我認為這方面將來做得好的,很可能是一些新建城區和一些不大的城市,推進的阻力也小一些。大城市既有利益格局已經形成,需要以改革和創新的精神,打破信息壁壘。
《21世紀》:你如何看待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的數據集成和互融互通中的數據安全問題?
田杰棠:在數據安全上,關鍵是看政府部門有沒有對安全的辨別能力。安全只是一個相對概念,比如出事的概率,多少是安全,有無測算判斷標準,這個非常考驗政府的專業能力。
其次是要積極探索和推進數據開放,安全的界限可以先開展試點,然后確定標準,逐步改進和適應,完全可以做數據信息安全分級。
目前國內智慧城市試點已有三批,試點就是要先行先試,然后推動全國的立法完善。目前我們在數據開放以及隱私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和法律法規,是亟待補充和完善的。
現在我們看到的多是地方政府在做一些增量,比如智能交通之類的便民建設,這些利益阻力小,老百姓也能很快看到成效,但真正涉及到改革和創新的內容,很少在試點地區看到。
《21世紀》:目前許多大互聯網+公司,正積極在地方簽智慧城市建設的協議,你認為這類戰略協議,會對地方政府正在進行或正在規劃的智慧城市建設帶來哪些改變?或者說這類企業將來會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田杰棠:企業最想扮演兩個角色,一是解決方案提供商,或者說做一個智慧城市系統集成商。目前大互聯網公司風頭正強勁,具有數據和資金優勢。現在很多包括以前做硬件的企業都在轉型,希望做解決方案提供商和集成商,這就如同一個項目一包和二包的關系,一包轉讓給二包,二者利益分割是有區別的。第二個角色就是智慧城市各個服務系統的運營商,這可能是企業獲得長期收益、補償建設期投資的一個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