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一個激動人心的物聯網概念,理想中的智慧城市可以說是物聯網技術的集大成項目,這么宏大的概念,按理說準入門檻應該較高,發展階段應該較晚才對,可是事實情況并不是這樣。
在2013年公布的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里,新增了103個城市,其中有83個市,20個縣,加上2012年的首批90個試點城市,目前我國的智慧城市試點已達193個。單從數目上來看,智慧城市確實發展的挺好,可是截至目前,除了多了一頂帽子之外,大多數城市并沒有什么實質上的改變。
其實,智慧城市應該是一個水到渠成的東西,當基礎設施,通信方式等一系列軟硬件技術都達到一定程度之后只要稍加引導,城市一定會智慧起來,而不是在物聯網的許多基礎技術還未成熟或是成本還未得到控制的時候去盲目發展,更沒有必要將許多小縣城也扣上智慧城市的帽子,空耗資源。
對于我們這樣一個正處于工業化中期、社會急劇轉型、信息化基礎相對薄弱的發展中國家來講,城鎮化是必然發展方向,而信息化是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化發展的有效支撐和保證;“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面臨新的發展階段、是城市軟環境建設的核心載體,在建設中必然會遇到現實中固有的體制機制、管理模式、創新意識和it技術綜合應用能力等因素制約及影響,需要更新發展觀念、創新發展理念、構建可持續發展模式。因此,結合理論研究和應用實踐,我們提出智慧城市建設,應注重于:
首先,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相關領域專項規劃(包括資源、產業、經濟與社會發展、信息化等),要強化“智慧城市”總體規劃,覆蓋全域,突出經濟、產業、民生和社會管理等各個領域,體現總體規劃全面性、前瞻性和指導性作用;要兼顧到智慧產業發展、投融資、建設與運營等專項規劃。
在總體規劃過程中,要突出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作用,注重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突出解決困擾信息資源整合的“標準不統一、不一致”的難題,化解“信息孤島”叢生、“信息煙囪”林立的城市信息化困局;注重建設與運營相銜接、產業與資本相對接,智慧城市建設才具備“技術、管理和經濟”的可行性,才會使總體規劃及頂層設計能夠有效“落地”、真正指導后續各項信息化工程建設。
這種理念,要有科學的技術方法來支撐,它并不是簡單的總結或照搬照抄、而是源于我們團隊多年形成的一套成熟的、體系化的技術方法論,即遵循系統工程思想,融合主流的信息化規劃與頂層設計方法(togaf)、信息資源規劃(irp)和信息資源整合(iri)的技術路線,形成了基于面向對象信息工程(ooie)的智慧城市“金字塔模型”,使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銜接有序、更易于組織實施、成果更易理解和落地使用。該套技術方法與技術路線,早在2004年就已通過科技部專家組評審、認定為“對于消除‘信息孤島’有突出效用”,基于該方法所提出的數據標準化體系、已納入itss國家標準框架,經過十余年的應用實踐、該方法已在多個領域試點應用推廣,得到行業普遍認可。
此外,智慧城市的建設一定要致力于解決城市管理創新和民生保障領域的關鍵性難題,要在政務領域,加強城市基礎數據庫和公共信息平臺建設,推動實現跨部門的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監管、消除因部門壁壘所帶來的“信息孤島”問題,提高政務綜合管理和服務水平;要在社會管理領域,加強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應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提升城市綜合管理與應急處置能力,提高自動化、智能化和科學決策水平,徹底解決城市管理所面臨的各種“城市病”(如交通擁堵、環境惡化、防洪防澇、安全事件和應急管理等)。
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發展,落腳在民生,所以各類項目部署和建設安排上,均要遵循民生優先原則,大力部署和推進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為民”的民生工程(如醫療、社會保障、救助等),讓市民百姓能夠感受到城市智慧化發展帶來的變化,要做“看得到、感受得到、還要用得起”,這樣的智慧城市建設才會是百姓擁護的、也才會有持續發展能力。
這種理念,需要在工程組織實施中得以貫徹落實,它不僅僅要體現在總體規劃層面、更要體現在“智慧城市”的諸多重點工程的部署和關鍵任務安排上,并落實到實施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并要在項目立項、資金使用和建設要求等方面優先、并要給以傾斜。
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領域應用,會加速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使工業企業向高端制造業(智造)發展、信息基礎設施及衍生服務將延伸到城鎮、現代農業得以規模化發展;通過借助新興戰略產業的布局發展、區域產業聚集能力得以提升,才會更好地催生一批現代服務業的規模化發展。所以,在產城一體化、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思路指導下,借助智慧城市建設的契機、可以使城市發展更綠色、環保、低碳、幸福。
最后,由于技術、商業模式的不成熟等問題,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尚處于初級和研究的階段。國務院物聯網領導小組組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表示,現階段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正在進入智慧城市建設,但物聯網產業要真正從現在的研究、概念階段轉變成具體的實用,至少還需5-10年時間。因此,加強研發投入是未來智慧城市發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