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威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擬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發行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向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所募資金將全部用于包頭2.5萬噸高純晶硅項目和樂山2.5萬噸高純晶硅項目。
公告表示,在本次發行可轉債時,給予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權。可轉債票面利率將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止。初始轉股價格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本次發行的可轉債不提供擔保。
對于可轉債的流動性,公司方面稱,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上交所上市。在可轉債最后兩個計息年度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的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按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或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人民幣3000萬元時,公司有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可轉債。
公告顯示,2016年和2017 年 1-9 月營業收入分別為 208.84億元和196.13億元;利潤總額分別為12.21億元和19.5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 10.23億元 和 15.67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0.25億元;每股收益分別為0.3218元和0.3937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4.32億元和16.64億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分別為 213.99億元和251.35億元;負債分別為95.97億元和 119.13億元;所有者權益分別為111.53億元和112.41億元。
對于本次公開發行50億可轉債的用途,通威股份稱,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以下項目:一是將其中的26.5億元用于內蒙古包頭2.5萬噸高純晶硅項目,該項目總投資32.285億元。二是將其中的23.5億元用于四川樂山2.5萬噸高純晶硅項目。該項目總投資31.8419億元。
公司方面表示,上述兩項目合計總投資 64億多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解決。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和發展規劃,對部分項目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的,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額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