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集成”或“公司”)發布關于累計訴訟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協鑫集成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關于本公司訴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濱海縣天翔商貿有限公司貨款糾紛一案的受理通知,該案于2017年11月15日獲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號為(2017)蘇0591民初9796號。
公告顯示,該貨款糾紛的訴訟中,協鑫集成是原告,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南京市江寧區橫溪街道丹陽工業園為被告。根據公告,協鑫集成與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簽署了《買賣合同書》。同時南京市江寧區橫溪街道丹陽工業園對協鑫集成提供了不動產房產抵押,并簽署了《房地產抵押合同》,辦理了不動產抵押登記,擔保債權的數額 7,750 萬元。
協鑫集成表示,合同簽署后,公司依照合同向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交付了合同標的物。按照合同約定,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應于2017年9月30日支付31,437,868.80元,于2017年10月22日支付30,561,836.70元,但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上述貨款人民幣61,999,705.50元及違約金717,814.79元。
是以,協鑫集成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貨款人民幣61,999,705.50元(陸仟壹佰玖拾玖萬玖仟柒佰零伍元伍角),并判令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按遲延付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717,814.79元(柒拾壹萬柒仟捌佰壹拾肆元柒角玖分),以及判令實現協鑫集成的抵押權,對南京市江寧區橫溪街道丹陽工業園的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支付原告前述逾期貨款及違約金。
協鑫集成在公告中表示,鑒于本次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對被告最終給付公司的賠償金額不確定,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公司上述各項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敬請各位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