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ST海潤)因存在誤導性陳述被證監會處罰后,引來各地投資者訴訟索賠。投資者代理律師今日向新浪財經透露,自去年12月以來,法院已分批多次開庭審理此案,新一批案件將在本月開庭,投資者有望高額獲賠。
事件源于海潤光伏于2015年被證監會認定發布誤導性公告。2015年1月23日,海潤光伏公布“10轉20”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提議以海潤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公司股價隨之拉升,當日即漲停。
不料數日后,海潤光伏就發布了2014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虧損高達8億元,股價大泄,公司又因連續兩年虧損變更為“*ST海潤”。同時,在公布預虧之前,該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九潤管業還大規模減持股票。
2015年2月,海潤光伏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被江蘇證監局立案調查。2015年10月23日,海潤光伏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5號)。
該處罰決定書認定,海潤光伏、公司原股東紫金電子、九潤管業、原董事長楊懷進于2015年1月披露的《201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預披露公告》和《關于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提議》存在誤導性陳述;公司原股東九潤管業、江陰愛納基、江陰潤達超比例減持情況未完整予以披露;九潤管業從事短線交易。
根據《證券法》相關條例,江蘇證監局對海潤光伏、紫金電子各罰款40萬元,對九潤管業罰款75萬元,對公司三位責任人員罰款共計46萬元。
*ST海潤被處罰的信息公布后,引來全國各地投資者維權訴訟。據媒體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提起訴訟的投資者人數約200人,約占股東總數的千分之一,索賠金額約四千萬元。
原告投資者代理律師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對新浪財經透露,其代理的投資者索賠案件,自去年12月以來,法院已陸續分批多次開庭審理該案,新一批案件被安排在今年3月21日開庭,該案有望高額獲賠。
謝良同時表示,在近期的開庭中,被告海潤光伏都表示了調解意愿。
“我們歡迎調解,但這個案件索賠區間僅短短六個交易日,投資者損失非常直接,不像佛山照明(000541,股吧)案索賠區間跨度長達兩年,這個案件不太可能受系統性風險影響,理論上預計,高額甚至全額獲賠可能性較大。如果調解比例過低,也只能由法院公正判決了。”他稱。
謝良表示,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以及證監會處罰決定書,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30日買入且在2015年1月30日仍持海潤光伏股票的投資者有望索賠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
新浪財經曾報道的佛山照明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中,超過2700名投資者總計獲得近2億元的賠償金,創下了證券市場近八年來維權案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