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已與聯合光伏及全球高增長行業系列基金獨立投資組合公司(SPC),達成三方協議,聯合光伏將其名下約9000萬美元對海潤光伏的債權轉讓給新投資方。如果交易順利,聯合光伏將撤銷起訴,海潤光伏將得以生存并繼續在上海證交所上市。
聯合光伏會將所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包括根據合作協議應向海潤光伏進行索賠的金額全部轉讓給SPC。5億港元的總金額將分三批支付,各期分別為1.5億、1億和2.5億港元。協議僅在款項全額付清后才會生效。
海潤光伏必須支付給聯合光伏所有的仲裁和訴訟費用約560萬元人民幣。該筆款項收到后,且SPC已支付第二筆款項,聯合光伏將撤回對海潤光伏的法律訴訟,并終止從去年5月開始的交易。
海潤光伏2011年開始在上海證交所上市。自2013年起,已有兩年的凈虧損記錄,如果發生第三次虧損,將被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