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明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公用獨立系統項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其中,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作為可再生能源中唯一的單列項目進行公布。
《通知》還規定,列入補助目錄的項目,當“項目名稱”、“項目公司”、“項目容量”、“線路長度”等發生變化或與現實不符時,需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變更,經批準后才可繼續享受電價補助。
本次《通知》的下發,是有關部門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02號)和《財政部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13〕390號)要求,對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光伏產業進行的政策補貼扶持,用實際行動堅決支持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另外,《通知》明確,現有農林生物質發電、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沼氣發電國家電價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與農林生物質、生活垃圾等混燃發電在內的其他生物質發電項目,不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由地方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解決補貼資金問題。
據了解,在2017年3月13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就聯合發布財辦建〔2017〕17號關于組織申報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的通知,要求申報2016年3月底前并網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經過了一年多的審核,光伏人期盼的第七批光伏補貼終于要發放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的下發早就有跡可循。前不久(5月3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引發了光伏行業的廣泛關注。6月6日,國家能源局在與中國光伏協會代表座談會上就曾表示,將落實一系列措施,支持光伏產業發展,將盡快采取包括配合財政部抓緊發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加大電力體制改革力度,切實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等六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