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優選結果公示,山西大同市、陜西渭南、河北海興等10個基地推薦入選應用領跑基地,江西上饒、山西長治和陜西銅川3個基地推薦入選技術領跑基地。
今年9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提出2017年擬建設不超過10個應用領跑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基地。
根據公示,推薦入選應用領跑基地的依次為:山西大同、山西壽陽、陜西渭南、河北海興、吉林白城、江蘇泗洪、青海格爾木、內蒙古達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蘇寶應;推薦入選技術領跑基地的依次為:江西上饒、山西長治和陜西銅川。
國家能源局表示,領跑基地建設作為促進光伏行業技術進步、成本下降、補貼減少而設立的示范平臺,將在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目標實現前繼續推進實施,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
據悉,2015年國家能源局聯合有關部門提出了實施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和建設領跑基地。此前已組織開展了兩期共9個領跑基地建設,總規模650萬千瓦,包括2015年山西大同100萬千瓦的首個領跑基地、2016年總規模為550萬千瓦的第二期8個領跑基地。
能源局新能源司相關人士表示,與前兩期不同,本期啟動了技術領跑基地建設,給光伏制造企業自主創新研發的可推廣應用但尚未批量制造的前沿技術產品提供試驗示范和依托工程,加速科技研發成果的應用轉化,帶動和引領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市場應用。
此外,能源局提出了每期領跑基地總控制規模8GW的上限指標。其中,應用領跑基地規模不超過6.5GW,技術領跑基地規模不超過1.5GW。
業內人士認為,本期光伏領跑者名單有三大亮點:一是土地政策更加明確。二是針對“棄光”問題,電網和相關部門給出了消納承諾。其中,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明確,大同采煤沉陷區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500MWp所發電量可在山西省范圍內消納,棄光率低于5%。三是各地政府提前拿出優惠政策,為企業減負。
在土地使用上,第三批領跑者基地名單公布時,另附明確的土地類型、范圍和用地成本。其中,格爾木領跑者基地表示,地區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無償劃撥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
國家能源局表示,入選基地除了土地條件較好外,土地落實程度、接入系統與消納條件都較好,地方政府不僅給予了政策承諾,并有實實在在的落實措施。
分析師認為,從第三批領跑者基地篩選的主要考核指標看,考核重點在于接入系統建設、消納保障、土地、政策等非光伏成本。隨著降本提效的速度加快,光伏成本在度電成本中的占比越來越低。據測算,目前光伏組件在度電成本中的占比僅為23%,而電網接入、土地租金、融資成本、稅費等非光伏成本的占比達到77%。領跑者基地遴選時更加關注了非光伏成本,有助于平價上網的早日臨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