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9月22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54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7年擬建設不超過10個應用領跑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基地,以及基地建設的有關要求和基地優選的評審標準,9月25日進一步進行了政策解讀。按照《通知》規定及有關要求,我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專家開展了基地優選評審工作,優選評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客觀的原則,嚴格評選標準和程序,堅持一視同仁。評審工作現已完成并將擬入選名單及相關信息正式對外公示(已另發)。
領跑基地優選評審工作在我局的組織領導下,水電總院組織專家負責具體工作。為保證優選工作科學、客觀、獨立、公正,水電總院成立專家組、復核組和監督組,采取集中、封閉的方式具體開展基地優選評審工作。專家組從領跑基地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選,涵蓋了光伏產業政策、技術,土地政策、電網等領跑基地建設的各個方面;復核組負責優選評分結果客觀公正性復核;監督組負責保障優選現場封閉,優選工作免受外界干擾,并對專家評優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此外,我局建立了監督抽查機制,對評審過程進行監督,對評審結果進行抽查復核。
為保證優選評審工作高標準嚴要求有序開展,我局制定了基地優選評審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程序和要求,嚴格了評審標準,細化了評分細則,既保證專家評審的獨立性,又減少專家主觀自由裁量權。優選工作嚴格落實了《通知》要求,10月31日截止時間后未再受理基地申報、接受材料增補撤換等;11月1日我局對申報文件進行初步形式審查后,即將申報信息對外公開;2日起專家組嚴格按程序認真進行基地優選評審工作。擬入選基地信息公示既是為落實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形式,其相關信息也是今后最終入選基地接受監督考核的重要指標。
根據專家優選評審結果和我局復核,推薦入選應用領跑基地的依次為: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壽陽、陜西渭南、河北滄州、吉林白城、江蘇泗洪、青海格爾木、內蒙古達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蘇寶應等10個基地;推薦入選技術領跑基地的依次為:江西上饒、山西長治和陜西銅川等3個基地。上述基地涵蓋了Ⅰ、Ⅱ、Ⅲ類資源區。從基地申報的整體情況看,各地均高度重視,努力做好基地相關條件落實工作。從基地入選、落選情況看,入選基地相對土地條件(未利用地、建設用地比例)較好外,土地落實程度、接入系統與消納條件都較好,地方政府不僅給予了政策承諾,不少還有實實在在的落實措施;未入選的基地,有的因資源條件、地類原因失分較多,有的因地方承諾條件的完備性、完整性,或地方承諾過于籠統泛泛,得分一般項數量多,綜合總體得分處于劣勢??傮w看,緊扣《通知》要求,基礎條件較好、地方提供政策承諾、服務配套好,且做了落實工作或有實實在在落實舉措的基地,更能勝出,也更符合基地建設要求。
黨的十九大明確要壯大清潔能源產業。太陽能作為重要的新能源,具有良好的開發基礎和發展前景。我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繼續推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領跑基地建設作為政府為促進光伏行業技術進步、成本下降、補貼減少而設立的一種示范平臺,將在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目標實現前繼續推進實施,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下一步,我們將認真總結、繼續推進并不斷完善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