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7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意見的函。
修訂意見中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作為項目單位,投資建設和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優先支持申請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對個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發電項目,由當地電網企業直接登記并集中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備案,不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自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