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項目,租用工商業工廠屋頂,發電之后再賣給工廠,對電網公司來說我這個項目是不是屬于自發自用的電站?我個人建站,售電收入(賣給工廠)、補貼還需要交稅嗎?”
以上問題來自上一期“固行天下”(無錫)座談會環節,曾引起現場的熱烈討論。
這個案例,其實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電站主體的判定,“屬于”建站的個人還是屋頂業主?二是光伏稅怎么交、企業怎么交?
對此,與會嘉賓介紹:政府補貼是以企業為發放對象;另外你售電給工廠方,如果涉及到開票,你個人是無法開票的,以公司的名義售電就需要交稅。
小固此稿,主要介紹稅務局、國網、南網光伏稅相關政策及解讀,并介紹不同類型的項目繳稅情況。
一、政策規定及解讀
1、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
第一,如果要交稅,交多少?
首先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通知到達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規定應予退還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解讀:繼續對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光伏發電項目涉及的主要稅費類型僅是“即征即退50%”,并且之前“多交”的部分可以抵扣或退還。至2018年12月31日均按此統一規定執行。近期能源局新發布的“稅費減負征求意見稿”有意將此規定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第二,發票開具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文件中指出,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
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按照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算并代征增值稅稅款,同時開具普通發票。
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自2013年8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上限調整至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捎蓢译娋W公司所屬企業直接開具普通發票。
解讀:月銷售額計算應包括上網電費和補助資金。
符合免稅條件的由電網公司而不是發電戶自己開具發票;
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條件的到稅務部門開具3%的增值稅發票;
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開具17%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同樣遵循“即征即退50%”,以減輕發電戶的辦稅負擔,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2、國家電網公司相關規定
國家電網財〔2014〕1515號《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
分布式發電余電產品的發電戶以居民個人、非企業性單位居多,大部分發電戶每月銷售電力產品收入僅有數百到數千元,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個人和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符合免稅條件,因此國家電網區域百分之九十九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免稅的!
3、南方電網公司相關規定
目前南方電網區域執行的政策為南方電網財〔2015〕60號《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轉付財政補助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指出對于個人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先按照0.359元墊付,待納入財政補貼目錄后再做清算。
解讀:也就是說目前在南方區域需要繳納17%的增值稅。在南方電網區域,對于自發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0.42元/度的補貼目前只能按0.359元/度結算。
二、案例及項目收益分析
1、普通戶用光伏電站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戶用光伏項目,圖中可以看出,售電收入+國家補貼+地方補貼=1635.74元(+自發自用電費),均未產生稅費,即不收稅。
但是,據了解華中某縣城(國家電網)當地公司要求戶用光伏業主開稅票:
“那里的工作人員真的很不講理,自己不懂國家政策還狡辯,說哪里不收稅你就到哪里去開發票,真的很氣人!……”
解讀:經核查,國網區月銷售收入2萬元以下的(幾乎所有居民分布式都不足月入2萬),無論是上網售電收入還是補貼收入,均不收稅。如果戶用光伏項目投資業主到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被收稅,不要著急,可以向工作人員介紹相關政策。當然,要是著急,必要時也可撥打12398能源監管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2、大型分布式光伏電站
回到文章開頭,以工商業廠光伏電站為代表的項目,需不需要交稅?交多少?
對于企業自身投資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模式,屋頂光伏發電系統設備以及所產生的電力所有權都歸屬企業自身。電力是有形動產,將多余的電力并網銷售給電站,需要繳納增值稅。
解讀:前面提到,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上的,一般納稅人按17%增值稅率交納,小規模納稅人按3%增值稅率交納,同時即征即退50%。
但是一般而言,現階段光伏電站項目的投資回收期為7年左右,結合“三免三減半”的增值稅政策,(環保企業前三年免交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也就是說,在前6年產生的增值稅都可以用電站成本抵消(抵滿6年也沒回本)。所以這個時候增值稅可以抵消、所得稅還不會涉及——那對業主來說基本上相當于不交稅。
總結
1、月銷售額=上網電費+補助資金;
2、國網區,月銷售額2萬元以內的,符合光伏發電免稅條件,不收稅;
3、國網區,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以上的,3%增值稅,“即征即退50%”;
4、國網區,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以上的,17%增值稅,“即征即退50%”;
5、南網區,0.42補貼資金按17%增值稅征收,即0.359元/度(一說可辦理免稅手續,但經小固與南方電網公司核實,并未了解到此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