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廊坊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新能源建設規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規劃〔2017〕60號)要求,現就下達示范工程建設規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規模。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多能互補集成化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7〕1199號)中明確的示范工程建設規模,將張家口“奧運風光城”多能互補集成化示范工程建設規模由原326兆瓦調整為321兆瓦。其中,天然氣能源站工程131兆瓦、光伏發電30兆瓦、風力發電150兆瓦、鉛酸蓄電池儲能裝置10兆瓦。其它示范工程項目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不變(見附件)。
二、項目建設與驗收。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項目建設內容,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項目核準或備案。市發展改革委會同電網公司應積極落實電網接入條件,合力推進項目建設。項目整體建成后,由我委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質量、先進技術、引領示范等方面進行驗收。電源項目通過驗收后方可并網發電。
三、有關要求。一是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下達的建設內容和國家相關要求進行;二是新能源建設規模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范圍,上網電價按并網之日當地標桿電價執行;三是項目應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產。
附件: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項目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