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樂清市政府出臺了《樂清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企業規范要求(試行)》,對光伏系統集成企業實行登記備案制,并對安裝、運維、項目選材要求等作了明確規定。
樂清一家廠房屋頂的光伏電站(資料圖片)。
近年來,樂清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生水起,特別是今年以來,隨著浙江省“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的深入推進,以及樂清市發改局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審批流程,樂清分布式光伏項目數量現“井噴”式增長。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計完成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1376個,總裝機容量27.5兆瓦,已完成并網的有948個,并網裝機容量18.1兆瓦。其中,今年1-9月,樂清全市備案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1195個,總裝機容量19.7兆瓦,完成并網項目有866個,并網裝機容量12.7兆瓦。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快速增長,但據我們前期調查發現,因市場門檻低,樂清從事光伏安裝、運維的企業就有將近100家,市場較為混亂,個別企業甚至完成一兩個項目后就注銷了,存在用戶后期運維無法保障的情況。”市發改局工作人員介紹,因此《樂清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企業規范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建設規范”)醞釀而生。
該“建設規范”對光伏系統安裝、運維企業的資質、注冊地、注冊資金等設立了門檻,并對采用的光伏組件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光伏系統集成企業必須經過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企業建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將不享受市級財政補貼。據了解,目前,已有17家符合要求的光伏系統安裝、運維企業到市發改局進行了登記。
另外,“建設規范”還對分布式光伏的范圍進行了規范,對樂成中心城區范圍內、雁蕩山風景旅游核心區、中雁風景旅游核心區、柳市鎮和虹橋鎮核心區以及列入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村居,原則上不允許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