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了《關于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申報基本情況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表示,截止到10月31日,國家能源局對相關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的申報文件進行了統計和初步形式審查。共有15個省(自治區)向我局正式提交了共37個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申報材料,其中包含23個應用領跑基地和14個技術領跑基地;共有14個省(自治區)的34個光伏發電領跑基地通過了初步形式審查,其中包含21個應用領跑基地和13個技術領跑基地。
《公告》指出,所謂初步形式審查,是僅對相關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上報文件時間、申報數量、申報規模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棄光率是否明顯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