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過速增長所遺留下的隱憂開始顯現,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排解,光伏發電產業的光輝歲月有可能戛然而止。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2017年光伏上網電價調整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I、II、III類資源區光伏地面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分別下調19%、15%、13%,而2017年以前備案并納入2016年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若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裝機上網,將執行2016年的標桿電價。因為這一規定,進入今年5月份,“630”搶裝潮卷土重來,進一步助推了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快速增長的態勢。
中國光伏產業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世所未見。2009年年底,并網光伏發電裝機僅2.5萬千瓦,“十一五”末也僅26萬千瓦,進入“十二五”以來,在國家政策支持、技術進步、造價下降等因素的綜合推動下,中國光伏發電迎來了光輝歲月,2011~2015年并網裝機容量分別為212、341、1589、2486和4218萬千瓦,2016年進一步達到7742萬千瓦,是2009年的3100倍,年均增長215%。進入2017年,雖然補貼在退坡,增長速度依然可觀,截至4月末,并網裝機容量為8350萬千瓦,同比增長63.7%。
如今,中國已穩坐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第一大國的寶座,但是,光輝歲月掩蓋下的隱憂也開始顯現,如果這些負面因素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排解,光伏發電有可能從一個大攤子變成一個爛攤子。
生長過速的副作用
在當前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中,95%以上是近5年內新投產的,其中最近2年內投產的比重接近70%。5年狂奔過后,問題接踵而來。
企業內部運營方面,光伏電站運維成本居高不下。一方面,中國光伏發電產業的快速崛起,沒有給企業積累“家底”留下足夠的時間,導致很多企業管理經驗不足;另一方面,光伏發電企業普遍規模不夠大,難以實現規模經濟生產,運維產品采購談判環節沒有優勢,進一步推高了運維成本,尤其是在無人機、機器人(19.890, -0.06, -0.30%)等新技術應用方面,規模限制對于企業引入技術降低成本極為不利。
其中,運維負擔的很重要一部分來自于早期投產電站的運行效率問題。理論上講,光伏組件使用壽命可達25年,但近幾年投運的組件在質量上存在一定缺陷,嚴重影響了其使用壽命。北京鑒衡認證中心曾發布了一份針對國內32個省市、總容量330萬千瓦的425個光伏電站(包括大型地面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電站)所用設備的調查報告,顯示30%建成3年以上的電站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問題;因組件質量問題,有些投運3年的組件衰減率高達68%。在技術不斷進步,新投運組件效率大大提高的情況下,這些老舊組件嚴重拖了光伏發電企業的后腿。
從外部環境來看,除了老生常談的棄光限電問題,資金來源不足正在考驗著光伏發電企業的承受底線。拉動中國光伏發電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補貼政策,但補貼資金發放嚴重滯后,2016年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補貼資金缺口已達600億元左右,若沿用現有的技術、成本以及補貼思路,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2000億元以上。補貼資金難以到位,讓一些光伏發電企業的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有的企業雖然業績不錯,但很多利潤只能趴在賬面上,無法變現,流動資金周轉非常困難。
補貼模式難以為繼,融資形式也不容樂觀。當前,中國的金融機構風險考核壓力加大,貸款傾向于國有大型企業,光伏發電產業內大都是中小型非公企業,向商業銀行融資非常困難,不得不利用小貸公司等機構籌措資金,成本很高。這一點在分布式光伏電站企業中尤為明顯,一是因為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回報周期長,一個中等規模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投資回收期保守估計長達10年,令多數投資者望而卻步;二是因為分布式光伏電站占用的屋頂所有權可能分屬多家項目業主,分布式光伏企業可抵押的資產規模絕對值有限,難以運用抵押貸款模式進行融資。
資源整合時代將來臨
中國版圖主要處于溫帶和亞熱帶,屬于世界上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國家之一,荒漠太陽能地面電站裝機潛力容量為500億千瓦,建筑光伏裝機潛力為4.28億千瓦。發展太陽能發電,尤其是光伏發電,是中國解決能源安全與能源轉型問題的重要著力點,因此政府層面對光伏發電的支持態度不會改變,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年底,全國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要到達1.1億千瓦以上,其中光伏發電1.05億千瓦;同時也提出了成本要求,2020年光伏發電電價水平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50%以上,在用戶側實現平價上網目標。
要實現這些規劃,需要光伏發電上下游企業的共同努力。
最重要的是持續推動改造升級,提高優良廠址利用效率。光伏組件制造技術的發展核心是提高光電轉換效率,組件轉換效率每提高1%,光伏發電成本就能降低6%以上。過去幾年,無論單晶硅組件還是多晶硅組件,都保持了每年約0.3%~0.4%的效率提升。中國光伏地面電站建設成本在2009年高達20元/瓦,預計2020年將下降至7元/瓦,2030年進一步下降至3~5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成本預計2020年下降至7~8元/瓦,2030年降至4~5元/瓦。因此,對現有的光伏電站實施“舊城改造”,更替老舊組件,提高早期光伏電站優良廠址的綜合利用效率,對于提高光伏發電企業的運行效益來說,顯得十分重要且必要。
商業模式上的創新,可以幫助拓展光伏發電產業鏈。隨著產業快速發展,單一建設光伏電站的市場空間日趨飽和,企業效益瓶頸日益明顯。這時就需要新商業模式,將光伏發電融入到發展火爆的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微電網、配售電系統等綜合能源利用系統當中,實現優勢互補、規模經營,拓展光伏發電企業的盈利渠道。
當然,這些運作都需要資金支持,在補貼大規模滯后的情況下,依賴上網電價補貼為生的項目風險劇增,為打破這一瓶頸,可以嘗試拓寬新的融資渠道,比如組建光伏產業發展基金,讓光伏發電企業實現“抱團取暖”。
另外一條途徑是加大兼并重組力度,擴大光伏發電企業規模。當前,中國光伏發電市場的野蠻生長時代已經接近尾聲,寡頭壟斷時代即將到來。通過產業重組擴大企業規模,實現規模經濟運營,無論在降低運維成本方面,還是降低融資成本方面,都是有益的,可以為光伏發電企業爭取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作為引導光伏發電實現良好發展的責任主體,政府部門也應發揮更積極的作用。一是進一步在促進新能源消納方面下功夫,提升光伏企業的自身造血功能,比如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和電網、發電企業三方參與的共同促進機制。二是改進分布式光伏發展政策的落地效果,雖然相關政策在不斷出臺,但在實際操作中尚存在體系障礙,特別是在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和投資者之間的責任區分上仍存在盲點,政策落地過程中出現的部門之間協調不力問題,部分導致了中國分布式光伏發電比例顯著低于歐美國家,這是政策制定者應該補的課。
(作者系能源經濟與管理專家,工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后,葉靜博士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