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綠色電力證書(下稱“綠證”)自今年7月1日起開展認購工作,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
這意味著,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近些年來,可再生能源裝機大幅增加可以說是我國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甜蜜”的負擔,一方面是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加快綠色轉型步伐;而另一方面則是電費中交納的可再生能源附加部分無法滿足裝機的補貼需求。而綠證政策的出臺,無疑是政策制定者們試圖通過一條新的途徑解決上述困局。
毫無疑問,綠證的推廣實施,將對國內風電、光伏產業產生巨大的影響。我們深入采訪了國內外的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共同探討綠證實施的難題與阻礙,希冀這一政策能夠更好地推廣,并推動相關產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綠證熱潮遇冷迷局
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綠證并未在市場上受到熱捧。短期內化解新能源產業燃眉之急的綠證,前景到底如何?
持續擴大的補貼資金缺口已成為抑制我國風電光伏行業發展的最大掣肘,原有補貼模式難以為繼。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新能源補貼資金累計缺口已達到約600億元。按照現行的補貼模式,到2020年,補貼資金缺口將擴大到3000億元以上。
配額制和綠證制被認為是解決這一困境的良方。在風能協會今年年初舉辦的2017年中國風能新春茶話會上,諸多業內人士就曾高呼,目前有兩個政策亟待出臺:“一個是具有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另一個是綠色證書交易制度。”這兩個政策將成為未來風電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龍源電力一位不愿具名的工程師也曾對《能源》記者表示,電價越來越低,項目的盈利性越來越差,希望綠證能盡快推出來。在2020年風火同價的情況下,沒有配額和綠證就沒辦法繼續建設新的項目了。
如今,被稱為可再生能源補貼“試探性退出”的綠證終于出臺,長期被拖欠的補貼似乎也終于有了眉目。于電力行業而言,綠證核發與上網電量掛鉤,只要綠證能找到買家,風電、光伏企業就可以依托上網電量,從市場途徑迅速回籠資金;于決策者而言,通過市場化手段減輕政府財政補貼壓力,化解當前捉襟見肘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同時又能夠讓企業快速回款,可謂一舉兩得。
但是,從《能源》雜志記者多方采訪情況來看,綠證的推出并非一帆風順地受到市場熱捧,更多的企業處于駐足觀望的態度,買入和賣出的意愿都比較弱。
「 市場冷遇」
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作為可交易的有價證券,可以像商品一樣在市場上進行買賣交易,其價格由可再生能源電價高于常規電價的“價差”決定,并隨著市場供求狀況的變化而波動。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此前接受《能源》記者采訪時表示:“綠證通過市場化的交易,可再生能源可以利用邊際成本低的優勢,實現優先上網。同時,因為提高了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考核要求,也可以促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效率和技術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持續發展。”
除了迫在眉睫的現實考量,綠證的破殼其實已具備了必要條件。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袁家海告訴《能源》記者, 第一個條件是有市場交易機制,2015年9號文之后,市場機制正在建設,這個時期推出綠證和改革的整體進展以及局勢的判斷有一定的關系。第二,我國在去年出臺了一個約束性不是很強的配額制,即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機制,機制要求到2020年,除專門的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第三,我國電力市場化雖然說不是特別順利,但是也進展到實質性的市場機制建設快要運行起來的階段,這個時候推出綠證有一個時機的考量。
然而,綠證的推出并非一帆風順地受到市場熱捧,更多的企業處于駐足觀望的態度,買入和賣出的意愿都比較弱。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業戰略市場部經理告訴《能源》記者,他非常支持、也非常贊同綠證制度,“光伏企業很渴望綠證,但是希望國家推出更具體的操作方法,大家現在不著急買,也不著急賣,賣也不知道找誰賣。”
“沒有人買是一個大問題。”袁家海說,“指望能源投入比較大的電力密集型企業靠自覺去買綠證顯然是很難的,首先它自己的日子就不好過,買了綠證,相當于額外增加了一塊成本,企業是沒有動機去做這件事的。但是如果市場機制建立起來了,買電的同時也買了綠證,在這種的情況之下,它會統籌考慮是買綠證更劃算還是用電網的電更劃算。但是到目前,這一機制設計是不明朗的。”
風電、光伏企業是否有積極性去購買綠證也要打個問號。首先,目前綠證的價格不得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補貼金額,且能申請綠證的項目為已列入財政部補貼目錄的項目,不賣綠證就可以等補貼,那么對項目持有者來說,選擇綠證還是等待補貼,存在收益上的權衡。
此外,雖然買方囊括了政府、公司、社會機構和個人,涵蓋了社會所有主體,但是,不少行業人士對綠色電力的自愿交易存在很大的疑問,認為企業和個人自愿購買的動力嚴重不足。
“只有那些極少數的非電力密集型企業,或者有比較前衛的節能環保意識的大公司,比如蘋果等跨國公司,從企業戰略、綠色發展的角度才會去買一些綠證,但這純粹是出于企業的品牌戰略或者是從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角度考慮的。”袁家海告訴記者,而另外一部分想在國際市場上塑造良好形象的企業,如阿里巴巴、百度等也有可能會考慮購買綠證,但這些量并不足以支撐中國那么多的項目。
一份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于2016年8月做的綠色電力消費者購買意愿調研報告顯示,超過八成的公眾知曉綠色電力,并認為綠色電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空氣污染。絕大多數人(97.6%)表示愿意購買綠色電力,其中四成被訪者表示一定會購買。在愿意購買綠色電力的基礎上,大多數人(超過九成)可以接受一定程度上的費用增加。市場調查結果顯示,大量的城市居民已經有充分的意識到使用綠色電力能夠減少空氣污染,甚至愿意為綠色電力支付更高的費用,卻苦于沒有選擇的權力和購買的渠道。
鑒衡認證中心副主任謝秉鑫在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中表示,目前我國消費者購買綠證作用不明確,缺乏正向激勵,全社會參與的氛圍尚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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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難題」
事實上,相當一部分業內人士希望有強制市場后,再推出綠證。如果沒有具體可行的政策規劃、實施方法及監管措施,收益合理預期就存在不確定性。
在彭博新能源財經分析師劉雨菁看來,綠證的出爐并非瓜熟蒂落,而是帶有一絲無奈的意味,因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確實沒錢了”。目前出來的政策還不夠具體,風電光伏企業只能采取試探性的措施,逐步了解市場。綠證自愿交易代表著由政府固定補貼向市場化補貼方式轉變,但以目前已經公布的文件看來,還需要更多的實施細則,才可以搭建起一個滿足交易需求的市場。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主任彭澎對此表示,大家都希望有強制市場之后再推出,這樣的話需求也很強烈,可以很好的推動。但是,中國參考碳市場的經驗,包括國際的經驗,都是從資源市場逐步過渡到強制市場的。
綠證作為實施配額制的載體,在自愿認購綠證積極性不足的情況下,綠證交易必須要有配額制作為支撐。沒有強制配額作保障,僅靠情懷的話,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資金難以對電價補貼實現功能替代。
“綠色證書,一定不能是自愿認購,一定要用國家和政策的頂層設計,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強制配額。應該把綠色電力交易強制到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并且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在3月25日召開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上,政策制定者、綠電銷售和購買方企業的觀點不斷碰撞交鋒,政策執行力度必須剛性是研討中被多次提及表達了風電光伏企業的集體訴求。
彭澎則告訴《能源》記者:“我們預料到整體的交易會非常少,大家都處于觀望的狀態,現在綠證仍處于資源市場早期的試水、過渡階段。這是給大家一個學習和培訓的時間,讓大家熟悉這套交易規則以及政策體系。在這個期間,大家都要嘗試怎樣在市場中尋找自己的定位,不是剛上來就開始考試。”
在資本市場上獲利是企業的永恒追求,企業需要一個合理可期的穩定收益,否則項目沒有辦法做下去。但是,目前并沒有具體政策出臺保障新能源企業有合理的盈利預期。新能源企業一個普遍的觀點是:“我們愿意為清潔能源付費,但是必須要保證新能源企業有一個合理的回報。”
業內面臨的現實問題是,基于目前綠證買方自愿,綠證交易市場尚未實現充分競爭價格,電價是波動的,綠證的價格也是波動的,價格存在不確定性,對于投資者來說風險太大。因此業內人士提議說,綠證要有市場培育期,需要過渡政策,應搭配度電補貼政策作為過渡時期的政策,將兩個有機協調起來,給綠電一個好的補充。
綠證的認購規則之一是“不得二次交易”,對此業內人士則提出了質疑:既然是有價證券,就應該有一定的金融屬性。只能轉售一次,就沒有金融屬性可言。“如果我們用錢的話只能低價賣,我們希望有議價空間,要有一定的金融屬性,才可以為新的融資提供渠道。”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處長李鵬對此回應說:“在交易初期不允許二次交易,是避免金融屬性的過渡凸顯。所有的資產都有一定的泡沫屬性,我們不想在最早實施的時候就把價格炒得過高。綠色電力的消費者是我們下一步的希望,如果沒有一個很大的市場來支撐我們的生產,路會越走越窄,一些經濟利益的讓步可能不可避免,有些東西是要從企業管理自身上做一個調整。”
其實,綠證推行面臨的最大阻礙可能還在于火電企業的強力抵抗。使用高比例的綠色電力,直接蠶食掉火電企業的市場份額。在2016年下半年煤炭價格高位運行、煤電企業利潤率大幅下降、發電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買綠證相當于增加額外的成本,加上火電企業的背景足以和能源局、發改委抗衡,綠證的推行受到煤電企業掣肘。
此外,風光電補貼還存在能源類別差異、地區差異、項目差異,袁家海認為政策給各個省定了一個配額的目標,有可能在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博弈。
「 未來路在何方」
綠證能力有限,推出配額制從“自愿”到“強制”已是業內共識。但從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轉換到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在政策設置過程中還需謹慎對待。
能源基金會中國可再生能源項目主任蘆紅表示:“配額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只是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部分政策之一。并網消納的根本原因是計劃體制,以及和計劃體制相關的調度政策,解決消納問題的根本出路在電力現貨市場和實行經濟調度,還是有非常大的挑戰,需要方方面面的政策配合。”
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東明也指出:“政策不是越多越好,要注意完善現有政策。”他認為,推出配額制不能急于求成,配額政策引入的時機應盡量與國家補貼政策協調,“如果不想讓配額制和補貼政策沖突,則2020年后,對陸上風電和光伏能電價補貼取消后引入配額制最合適。2020年后,電力市場化改革如果有實質性的推進,電價機制形成,電力零售主體增多,配額承擔主體也可以確定為零售商。”
任何政策的施行均需配套政策加以輔助,“綠證+配額+市場化”的政策銜接是一個大問題。2018年,新能源的補貼政策要先調整到位,國家可能會在2018年取消,或者部分取消現在的可再生能源強制標桿上網電價的政策,供應側的配額和需求側的配額怎么分、標準怎么定的問題,就比較復雜了,要考慮要和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一致性的改革要做到位。
“因為中國的情況比較復雜,綠證價格只有上限沒有下限,新能源企業愿不愿意從綠證市場上獲取補貼對應的收益有待商榷。”袁家海告訴《能源》記者,可以借鑒英國的差價合約制,給價格“兜個底”,“英國的差價合約制鎖定了最低回報,對投資人來說,有預期,就愿意投了。這種機制相當于給綠證的價格定了一個價格幅度,通過供應配額和需求配額的調節,逐漸使市場交易頻繁、活躍,達到均衡價格的過程。”
除此之外,隨著電力市場改革的不斷深入,綠證政策還需出臺具體操作細則。如何約束企業認購,是強制發電側還是售電側,或者兩者都強制考核,在2018年年底推出強制的綠證市場的時候應有一個定論。彭澎對記者表示:“未來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監督機制,要求無論是發電側,還是售電側,都應該要求它們完成一定比例的綠色電力,發電側要有足額的綠色電力,或者購買綠證;售電側,售電公司賣電的比例中應該含有多少的綠證。希望這兩者都能夠雙管齊下規范好這個市場。”
綠證并非解決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提高技術、政府打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才是最終化解補貼不足的良策。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處長李鵬在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證交易制度研討會上作總結時表示:“綠證的交易是實時的,綠證的價格不會高于大家的想象,而會低于大家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