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將針對中國光伏面板的反傾銷關稅延長18個月,該決定將在3月5日刊登于歐盟的官方公報之后生效。據悉,歐盟成員國早在2013年12月就決定針對中國進口到歐盟市場的太陽能面板征收上述關稅,平均稅率為50%左右,這是在已有數十年歷史的國際貿易準則體系之下有關不公平貿易活動的最大規模的糾紛之一。
雖然歐盟對國內光伏企業的制裁仍將持續,但在采訪時發現,“雙反”制裁對國內上市公司影響十分有限,此次延長“制裁”的形式或大于其實際意義。
由來已久的“雙反”制裁
記者了解到,歐盟對國內光伏企業的反傾銷政策其實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2012年7月,一些歐盟企業向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了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案立案調查的申請。經過一年多的調查磋商,歐盟于2013年12月做出終裁,裁定中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稅率為27.3%至53.4%,反補貼稅率為3.5%至11.5%。
不過,據財新網報道,該事件經歐盟與中國高層磋商后,“雙反”稅率并沒有得到實際執行,而是根據雙邊的價格承諾實施進出口。所謂“價格承諾”,是指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歐盟的一個最低限價,用以防止中國企業在歐盟銷售的傾銷和補貼行為。
因此,如果裁定取消征稅,則意味著中國光伏產品將自由出口到歐盟,不必征稅,也不必再執行價格承諾;但目前的結果卻是,歐盟反傾銷關稅將延長18個月,在此基礎之上的價格承諾仍會繼續執行。
一直以來,業內人士對于歐盟向中國產品全面放開自由貿易就持不樂觀態度。因為,如果真的實施自由貿易,則中國光伏產品將再次占據歐盟80%的市場份額,屆時歐盟很有可能會再次發起針對中國產品新的“雙反”調查。
“制裁”形式大于意義
雖然此次歐盟對國內光伏企業的制裁仍將持續,但從昨天的盤面表現來看,該事件似乎并沒有對光伏概念的上市公司產生太多負面影響。紅刊財經記者梳理光伏產業上市公司的市場表現發現,隆基股份、協鑫集成、中來股份、晶盛機電、海潤光伏、東方日升、拓日新能、林洋能源、兆新股份、通威股份、愛康科技等國內光伏上市公司的股價雖然大多小幅下跌,但與當日大盤表現卻大致相當。
對此有市場人士分析認為,此次歐盟延長對國內光伏企業“制裁”的形式要大于其意義:2016年中國的光伏新增裝機量已經達到34GW以上,成為全球第一,雖然中國光伏出口量依舊在20GW左右,但是市場依賴出口的局面已經被打破,國內需求量開始增加;此外,歐洲的光伏產業在經歷了2008年至2012年高速增長期之后,自2012年起便開始逐年遞減,歐洲市場逐步萎縮,中國光伏目前的主要市場集中在國內、日本以及印度。
在昨天(3月2日)通威集團召開的媒體見面會上,全國政協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接受《紅周刊》等多家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國光伏產業已從多年前90%以上產品出口歐盟,發展到目前國內安裝應用超過三分之一……我國已經連續兩年成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第一大國。”
記者注意到,國內不少光伏概念上市公司所屬產品的外銷比例已經較多年前出現明顯下降。以外銷占比顯著高于其他大部分國內上市公司協鑫集成為例,據該公司2016年中報數據,其對外銷售目前占比僅為8.36%。
對于此次歐盟的“雙反”制裁政策的延長,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協鑫集成,協鑫集成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公司立足全球積極開拓市場,但出口歐盟的產品只是占據了其中的小部分,具體數據要等到年報披露后才能得知。“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歐盟的制裁對公司的影響微乎其微。”
記者還以同樣身份致電兆信股份,公司回復稱:“我們只出口空氣凈化產品,光伏產品并不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