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近發布的“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105GW目標的影響,各界由此對接下來幾年光伏行業能否維持近幾年的高速發展產生了一絲疑慮。
不過,就最近官方傳遞出的信息來看,這一擔心或許是多余的。
這也意味著,對于光伏行業而言,項目規模和指標,可能將逐漸成為一個不再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根據國家能源局新下發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今年將積極推進光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2000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1800萬千瓦。有序推進部分地區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2000萬千瓦。
此外,在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微電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也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提法,對微電網內部的分布式電源納入當年的建設規模指標,可執行現有分布式能源發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補貼政策。
換句直白的話說,即便一個企業的光伏項目不能納入正常的光伏年度發展指標,但可以借助類似微電網這樣受支持的項目,得以同樣實現獲得電價補貼的目的。
也就是說,出于縮減電價補貼以及解決調峰、限電等問題,未來的政策著力點以及補貼資金的力度將向上述這些領域傾斜,而那些僅僅是常規的光伏項目,則可能會面臨項目規模以及補貼的雙收縮。
因此,對于現有光伏企業的未來而言,要想獲得高收益,對政策的把握能力以及跟隨能力將是關鍵。其實,現實問題早已經擺在那里,在一個企業創新能力明顯偏弱的行業,如果不靠政策的引領去解決這些問題,可能到最后大家都沒得玩。
項目指標非重點
根據“十三五”規劃,至2020年,光伏電站裝機將達到105GW。而截至2016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已經達7742萬千瓦。簡單來看,在2017至2020年的余下四年,所剩的空間僅27GW,每年的平均規模還不到7GW。
不過,在最近召開的“光伏行業2016年發展回顧與2017年形勢展望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調研員邢翼騰表示,“十三五”規劃所確定的裝機規模只是一個下限。
而在新近發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國家能源局無疑在指標方面給各界吃了一個定心丸。
上述指導意見表示,今年要大力發展太陽能,將積極推進光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2000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1800萬千瓦。有序推進部分地區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2000萬千瓦。
此外,在光伏扶貧項目方面,年內計劃安排光伏扶貧規模800萬千瓦,惠及6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中,村級電站200萬千瓦,惠及4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集中式電站600萬千瓦,惠及2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
除了上述超過外界預期的直接的指標外,在光伏扶貧方面,還開了一個“無限制”的口子。
國家能源局表示,將優先支持村級扶貧電站建設,對于具備資金和電網接入條件的村級電站,裝機規模不受限制。
在項目指標上,其他類似的大有文章可做的地方還很多。比如,同樣是在最近下發的《微電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也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提法,對微電網內部的分布式電源納入當年的建設規模指標,可執行現有分布式能源發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補貼政策。
常規項目“高收益”難題
雖然,對于項目指標上可謂是“大放水”,但與此同時,在其他方面則有明顯收縮的跡象,主要集中在補貼以及限電方面。
在補貼上,國家能源局稱,將繼續實施光伏發電“領跑者”行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發電成本下降;限電方面,將調整光伏電站發展布局,嚴格控制棄光嚴重地區新增規模,對棄光率超過5%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光伏發電規模。
邢翼騰則透露,通過去年的實施效果來看,“領跑者”項目達到了降低補貼的目的。在去年總申報規模達到500萬千瓦的“領跑者”基地中,平均每個項目要比當地的標桿電價降了2毛錢,全部測算下來能每年節省國家補貼15億元。
他表示,今年要全面實施競爭性分配項目,去年只在“領跑者”基地實行,但各地沒有強制,只是鼓勵實行,這將對企業構成較大挑戰。
基于綜合信息來看,對于光伏企業而言,出于縮減電價補貼以及解決調峰、限電等問題,未來的政策著力點以及補貼的資金的力度將向上述領域傾斜,而那些僅僅是常規的光伏項目,可能會面臨項目規模以及補貼的雙收縮。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拿到“高收益”的項目,將是對光伏企業的最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