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華北能源監管局印發《華北區域光伏發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通知規定“并網光伏發電站二次系統非法外聯或使用無線網絡設備,每次考核并網發電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5%,若考核費用不足2萬元,則按2萬元進行考核。”該方案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模擬運行, 4月起正式開展費用結算,將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山東、山西等華北區域。
我們先來算一筆賬,以山西地區一個容量為100MW的電站為例,按一年滿發1200h來計算,則月平均發電收益為100*1000kW*1200h/12 *0.98元/kWh=980萬元。根據華北地區最新并網管理細則要求,業主如果違規使用無線則每月面臨高達980萬元*0.5%=4.9萬元的罰款,一年將損失近60萬元。
所以該通知的發布在光伏圈炸開了鍋,受到光伏行業技術專家、投資人及行業媒體等多方高度關注,尤其是對于之前使用4G無線網絡方案的電站業主來說無疑是一顆重磅炸彈,將面臨巨額罰款。
不過筆者倒覺得這個消息應該是業內人士預料之中的事了。從2014年國家發改委出臺《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14 號令),到2015年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印發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等安全防護方案和評估規范的通知》(國能安全〔2015〕36號),再到2016年國家電網下發《國調中心關于組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補充條款的通知》(調技[2016]74號),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光伏電站通訊方式逐漸加強規范化管理。
尤其是2016年6月份國家電網公司下發的部門文件調技[2016]74號中已明確規定,光伏電站建設必須遵守14 號令,以防范黑客及惡意代碼等的入侵和攻擊;生產控制大區中除安全接入區外,禁止使用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設備。違規企業須承擔繼續履行、現金賠償、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華北能源監管局此次頒發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只不過是進一步明確了具體處罰標準,筆者覺得接下來將會有更多地區出臺類似規定。筆者在這里也友情提醒廣大業主,電站建設時還是按照國家規定,選用較為安全的專用光纖網絡,不然面臨二次整改或者罰款麻煩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