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雙十二,國家能源局緊急下發《關于調整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各省的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增補分配指示,這一舉動立刻成為行業焦點。
經匯總計算,截至今日,光伏增補指標的大贏家如下:
除了以上匯總的各省光伏增補分配指標外,浙江、寧夏、湖南、湖北、廣西已經發布通知公示,但仍未公布具體的競爭指標結果。華夏能源網(sinoergy_com)現將各省的光伏增補指標分配通知匯總:
一、浙江關于開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增補規模競爭性分配的通知
參與增補規模競爭的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前期已參與省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分配,但未列入2016年度建設計劃的項目。
2、項目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確定能夠并網,或者目前已經實質性開工且確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以電網企業并網驗收日期為準)。我局將會同省電力公司核實項目建設情況。
增補規模采用綜合評分競爭模式,主要競爭因素包括項目上網電價、并網時間、建設進度、組件購置、企業投資能力以及多能互補效果等。
二、山東發改委關于下發2016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有關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國家要求,今后我省的光伏電站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下達的建設規模來組織實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國家建設規模外再自行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安排建設規模,也不得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的范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企業及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承擔。
本次共安排建設項目80個,安排建設規模100.1萬千瓦。其中,已建成并網項目42個,安排建設規模53.3萬千瓦;在建項目38個,安排建設規模46.8萬千瓦。
項目安排計劃方案還需要報國家能源局審定。國家同意后,各市發展改革委要督促指導項目單位進一步落實相關條件,加快推動項目組織實施,確保全部于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網。
三、江西省2016年增補光伏發電計劃競爭性配置結果公示
專家組根據項目建設條件、企業承諾及總指標平衡情況,對入選部分項目建設規模提出了調整建議。企業應根據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充分評估項目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導致的投資風險。如因各種原因無法保證并網的,應在公示期內向江西省能源局提出調出計劃。納入計劃且未并網將視情況列為企業的失信行為。
項目須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且由申報企業投資建設,不得倒賣轉讓項目,單個光伏項目的申報容量原則上不超過40兆瓦。
本次競爭性配置收到的企業報價從0.72-1.02元。項目通過競爭性配置安排建設指標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上網電價按企業實際報價執行。
四、寧夏2016年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試行辦法
寧夏發改委發文擬增補1GW光伏指標,并將展開競標登記工作。寧夏發改委在《關于開展我區2016年光伏發電增補規模競爭性分配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表示,全區共36個、1,334.165MW光伏電站已完工并網,但并未納入國家光伏年度建設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將透過單一電價競爭的方式選出1GW的專案量作為追加指標。
涉及光伏電站倒賣的企業不得參與競爭性配置。對于已有光伏電站項目但是未能按時建成并網的,原則上不得參與。對于2015年已配置光伏電站指標的企業,未能按照協議要求完成配套產業投資的,原則上不得參與。
五、湖南省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部分項目調減和競爭性優選結果公示
調減的2016年部分光伏電站名單。根據有關規定和現場查看情況,對納入2016年實施方案但未實質性開工建設的茶陵縣火田鄉農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一期工程、沅江市瓦崗湖雙東20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長沙市寧鄉縣雙鳧鋪鎮合軒村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發電站(一期)、長沙縣春華鎮九田村20兆瓦分布式農業光伏項目、石門縣汪家沖20MW分布式光伏電站等5個項目的規模指標全部予以調減,所調減的規模指標共計10萬千瓦。
申報2016年調整規模指標的優選評定結果。根據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管理辦法》組織專家對市州申報的35個項目進行了優選評定,優選排序前5名的項目分別是長沙望城區東城鎮分布式漁光互補項目(裝機2萬千瓦)、晶科電力郴州嘉禾縣坦坪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裝機2萬千瓦)、郴州桂陽縣荷葉鎮林光互補項目(裝機2萬千瓦)、常德桃源縣白洋河漁場一段漁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2萬千瓦)、岳陽華容縣萬庾鎮蝦扒湖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裝機2萬千瓦)。
六、湖北省能源局關于申報2016年度光伏電站追加規模的緊急通知
單個項目申報追加規模不超過3萬千瓦(已并網未獲規模指標和已獲部分規模指標的項目除外)。同一企業或企業集團申報的項目個數不超過3個。
七、2016年黑龍江省地面光伏電站新增獎勵規模項目建設投資主體競爭配置公告
本次競爭配置地面光伏電站總建設規模22萬千瓦,其中國家能源局下達的新增獎勵建設規模20萬千瓦,2014年、2015年黑龍江省通過公開招標確定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投資主體但未能按期實施予以收回的建設規模2萬千瓦。
本次競爭配置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單元規模為2萬千瓦,企業最多可申報2個獨立建設地點的項目單元,建設地點在黑龍江省境內。
八、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追加規模配置項目競爭性比選公告
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追加規模為50萬千瓦,申請人申請項目為2016年12月31日前確定能夠并網,或者目前已經實質性開工且確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的項目。
此次安徽500MW增補中一共有144個項目投標,投標項目總容量高達3138.9MW,其中僅2016年630之前并網的電站就有320MW。最終入選的項目申報電價從0.75—0.95元/千瓦時不等。
九、廣西發改委關于開展2016年光伏電站項目追加建設規模評優工作的通知
符合國家能源局[2016]383號要求,在我區建設的2016年12月31日前確定能夠并網,或者目前已實質性開工且確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的,未列入歷年建設方案的光伏電站項目。
十、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申報2016年光伏發電追加規模實施方案的請示
河南省發改委向國家能源局遞交《關于申報2016年光伏發電追加規模實施方案的請示》,根據該文件,河南省此次擬追加的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為1021.26MW,共涉及26個項目,最低電價為0.63元/千瓦時。
十一、河北省發布《關于申報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電站并網計劃的緊急通知》
河北省計劃增補100萬kW項目,采用單一電價競爭模式,各地級市初審后,12月26日中午前上報省能源局。
十二、青海省2016年485兆瓦增補光伏項目名單公示
青海省能源局印發了《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補規模競爭性配置辦法》(青能新能〔2016〕7號),并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對申請納入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補建設規模光伏電站項目進行了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