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雖然光伏電站投資是收益可以預期的能源投資形式,且穩定安全,比較容易受資金方的追捧。但實際上,光伏領域其實是非常缺投資的。為什么銀行和投資機構的錢進不來或者進來得不夠多?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銷售總監曾義表示,這其中有政策層面的問題待解決。首要問題是補貼的發放不合理。一方面補貼發放不及時、不到位,另一方面光伏發電量成倍增長,使得需要補貼的項目越來越多,補貼資金的缺口越來越大。
據媒體記者了解,目前光伏企業要拿到補貼需要經過層層審批,企業拿到補貼的時間有可能超過一年半。補貼不到位會對光伏企業產生較為嚴重的影響,目前光伏發電收益很大程度上來自于政府的補貼,對資金的需求量比較大,拿不到補貼,投資者的收益就難以保證。
對此,晶龍集團董事長靳保芳建議: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四條,并督促有關部門修改配套法規,明確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是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唯一來源,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審核監管。
另外,目前的土地政策也是制約光伏行業發展一大因素。例如,目前東部地區現還有很多荒地或沒有栽樹的宜林地,但光伏企業要租用這些土地就會碰上政策限制,這就是產業發展中的障礙;在土地稅方面,光伏企業在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繳問題上可能遇到諸多困擾,例如在招商引資階段,各地方政府承諾的光伏企業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政策不一。在電站建成后,光伏企業如果被要求按照征地或實際用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企業的投資收益率則將大大降低。
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表示,由于對征收區域、范圍的理解不同,不同地區的寬嚴把握也不同,某些財政收入薄弱地區傾向于擴大范圍征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土地稅費等問題引發了非技術成本的顯著提升。參照國家對常規火力發電基于《國家稅務局關于電力行業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政策,對光伏電站用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稅,進一步鼓勵光伏等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助推光伏早日實現平價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