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國家能源局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新聞發布會召開,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到,到2020年,我國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其中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500萬千瓦。該《規劃》是我國“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是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是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重要依據。
這是500萬千瓦的光熱裝機目標首次得到官方正式的文件確認,比此前的10GW目標縮減一半。早在2015年的12月15日,國家能源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改委能源局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底,要實現太陽能熱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但至2016年9月份,有可靠消息稱這一目標最終被壓縮至500萬千瓦。而此次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則首次正式在官方文件中確認了這一目標。《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是《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的專項規劃文件。
據稱,目標下調的主要原因是官方認為10GW的裝機目標過于理想化。《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已明確十三五期間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均應納入國家能源局組織的國家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統一管理。第一批示范項目共20個,總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假定這些項目均能在2018年底前建設完成,另外還有365.1萬千萬裝機待建。按最低兩年的建設期計算,要落實5GW的裝機目標,最慢應在2017年年底前啟動第二批示范項目的申報工作,在2018年中期完成第二批示范項目的電價核定、名單落地工作。
《規劃》僅為規劃,其設定的裝機目標并不具有強制性,其意義在于指引行業發展的方向,給出產業發展的目標。5GW的目標相對而言更加現實,具有較大可能實現這一目標。當前,最重要的是,如何把第一批示范項目按預定計劃建成、建好。目前國家能源局也并未確定通過幾輪示范項目完成十三五的5GW裝機,但可以確定是,第一批項目的建設情況將直接影響后續項目的落地,進而影響十三五總體目標的實現。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出席發布會并介紹了規劃的具體情況。該規劃內容涵蓋水電、核電、煤電、氣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各類電源和輸配電網,重點闡述“十三五”時期我國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通過戰略性和導向性的思路和辦法,對于發展指標盡可能予以量化,對于發展目標給予清晰明確的描述,規劃期為2016-2020年。
規劃指出,大力發展新能源,優化調整開發布局。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按照分散開發、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布局光伏電站。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光熱發電500萬千瓦。按照存量優先的原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
以下為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在發布會上對《規劃》進行的介紹: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非常高興有機會向大家介紹《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首先,感謝大家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并衷心感謝大家多年來對電力發展的關注和支持!下面,我將從四個方面向大家介紹《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的有關情況。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及依據。電力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電力供應和安全事關國家安全戰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十二五”期間,我國電力工業發展規模邁上了新臺階,結構調整取得了新成就,節能減排達到了新水平,裝備技術創新取得了新突破,電力國際合作拓展了新局面,體制改革開啟了新篇章。截至2015年年底,全社會用電量達到5.69萬億千瓦時,全國發電裝機達到15.3億千瓦,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合計60.9萬公里,變電容量33.7億千伏安。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從2010年的9.4%提高到2015年的12%,超額完成了預定目標。
“十三五”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深化改革的攻堅期,也是電力工業加快轉型發展的重要機遇期。進入“十三五”,電力工業面臨供應寬松常態化、電源結構清潔化、電力系統智能化、電力發展國際化、體制機制市場化等一系列新形勢、新挑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制訂了《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其內容涵蓋水電、核電、煤電、氣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各類電源和輸配電網,重點闡述“十三五”時期我國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通過戰略性和導向性的思路和辦法,對于發展指標盡可能予以量化,對于發展目標給予清晰明確的描述,《規劃》是“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依據,規劃期為2016-2020年。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進行滾動調整。同時,分年度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梳理、微調。
二、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發展戰略,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相關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加強科技創新,加強國際合作;著力調整電力結構,著力優化電源布局,著力升級配電網,著力增強系統調節能力,著力提高電力系統效率,著力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加快調整優化,轉型升級,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惠及廣大電力用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支撐和保障。
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基本原則是:“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清潔低碳、綠色發展,優化布局、安全發展,智能高效、創新發展,深化改革、開放發展,保障民生、共享發展”。
三、電力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規劃》從供應能力、電源結構、電網發展、綜合調節能力、節能減排、民生用電保障、科技裝備發展、電力體制改革8個方面繪制了電力發展的“十三五”藍圖。
1、供應能力方面。預期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6.8-7.2萬億千瓦時,年均增長3.6-4.8%,全國發電裝機容量20億千瓦,年均增長5.5%。人均裝機突破1.4千瓦,人均用電量5000千瓦時左右,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城鄉電氣化水平明顯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
2、電源結構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7億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億千瓦左右,占比約39%,提高4個百分點,發電量占比提高到31%;氣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達到1.1億千瓦以上,占比超過5%;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占比降至約55%。電源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積極發展水電,統籌開發與外送。在堅持生態優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積極開發水電。以重要流域龍頭水電站建設為重點,科學開發西南水電資源。堅持干流開發優先、支流保護優先的原則,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嚴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電開發。到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
第二,大力發展新能源,優化調整開發布局。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按照分散開發、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布局光伏電站。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光熱發電500萬千瓦。按照存量優先的原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
第三,安全發展核電,推進沿海核電建設。“十三五”期間,全國核電投產約3000萬千瓦、開工建設3000萬千瓦以上,2020年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
第四,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大力推進分布式氣電建設。“十三五”期間,全國氣電新增投產5000萬千瓦,2020年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熱電冷多聯供1500萬千瓦。
第五,加快煤電轉型升級,促進清潔有序發展。嚴格控制煤電規劃建設。合理控制煤電基地建設進度,因地制宜規劃建設熱電聯產和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積極促進煤電轉型升級。“十三五”期間,取消和推遲煤電建設項目1.5億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此外,《規劃》將鼓勵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試點示范。
3、電網發展方面。籌劃外送通道,增強資源配置能力。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區外送,建設特高壓輸電和常規輸電技術的“西電東送”輸電通道,新增規模1.3億千瓦,達到2.7億千瓦左右;優化電網結構,提高系統安全水平。電網主網架進一步優化,省間聯絡線進一步加強。充分論證全國同步電網格局,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主網架,探索大電網之間的柔性互聯,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嚴格控制電網建設成本,提高電網運行效率。全國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線路9.2萬公里,變電容量9.2億千伏安。
升級改造配電網,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大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力度,基本建成城鄉統籌、安全可靠、經濟高效、技術先進、環境友好、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配電網,適應電力系統智能化要求,全面增強電源與用戶雙向互動,支持高效智能電力系統建設。
4、綜合調節能力方面。加強系統調峰能力建設,提升系統靈活性,從負荷側、電源側、電網側多措并舉,充分挖掘現有系統調峰能力,加大調峰電源規劃建設力度,優化電力調度運行,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十三五”期間,抽水蓄能電站裝機新增約1700萬千瓦,達到4000萬千瓦左右。熱電聯產機組和常規煤電靈活性改造規模分別達到1.33億千瓦和8600萬千瓦左右。
5、節能減排方面。力爭淘汰火電落后產能2000萬千瓦以上。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煤/千瓦時,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經改造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標煤/千瓦時。電網綜合線損率控制在6.5%以內。
6、民生用電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間將立足大氣污染防治,以電能替代散燒煤、燃油為抓手,不斷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推進集中供熱,逐步替代燃煤小鍋爐,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鼓勵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以上。需要強調的是:“十三五”期間,將利用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契機,全面解決農村電網戶均供電容量低、安全隱患多、“低電壓”等問題,尤其是鄉村及偏遠地區供電薄弱問題。同時,實施好光伏扶貧政策,建立長期可靠的項目運營管理機制和扶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切實實現“精準扶貧、有效扶貧”。另外,因地制宜,結合資源特點,鼓勵電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貧困地區建設電力項目,并將貧困地區的電力項目優先納入電力規劃。
7、科技裝備發展方面。應用推廣一批相對成熟、有市場需求的新技術,盡快實現產業化。試驗示范一批有一定積累,但尚未實現規模化生產的適用技術,進一步驗證技術路線和經濟性。集中攻關一批前景廣闊但核心技術受限的關鍵技術。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積極參與自主創新。《規劃》中對大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技術、光伏系統集成及控制技術、海上智能風電機組推廣應用、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多端柔性直流等技術研發應用均有部署。
8、電力體制改革方面。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公平有序的電力市場規則,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一是核定輸配電價。2017年底前,完成分電壓等級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逐步減少電價交叉補貼。二是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建立標準統一的電力市場交易技術支持系統,積極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完善交易機制,豐富交易品種。2016年啟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成熟后全面推廣。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交易市場,研究風險對沖機制。三是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四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2020年前逐步取消優先發電權以外的非調節性發電計劃。五是全面推進配售電側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培育工作。
此外,在規劃中對“十三五”期間,將堅持開放包容、分類施策、合作共贏原則,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重點推進電力裝備、技術、標準和工程服務國際合作也作了部署。關于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重點任務及重大工程,《規劃》中已有詳細表述,并通過專欄形式予以明晰,在這里我就不再一一贅述了。
四、規劃實施。《規劃》要求,各省(區、市)要將《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列入本地區能源發展規劃和電力發展專項規劃,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明確進度安排和目標考核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各電力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積極有序推進規劃項目前期論證,保障規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