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這是我國“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重要依據。為了更好地了解規劃內容,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先生和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先生參加新聞發布會,將向大家介紹和解讀電力規劃,并回答大家提出的問題。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及依據。
電力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電力供應和安全事關國家安全戰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十二五”期間,我國電力工業發展規模邁上了新臺階,結構調整取得了新成就,節能減排達到了新水平,裝備技術創新取得了新突破,電力國際合作拓展了新局面,體制改革開啟了新篇章。截至2015年年底,全社會用電量達到5.69萬億千瓦時,全國發電裝機達到15.3億千瓦,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合計60.9萬公里,變電容量33.7億千伏安。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從2010年的9.4%提高到2015年的12%,超額完成了預定目標。
“十三五”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深化改革的攻堅期,也是電力工業加快轉型發展的重要機遇期。進入“十三五”,電力工業面臨供應寬松常態化、電源結構清潔化、電力系統智能化、電力發展國際化、體制機制市場化等一系列新形勢、新挑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制訂了《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其內容涵蓋水電、核電、煤電、氣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各類電源和輸配電網,重點闡述“十三五”時期我國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通過戰略性和導向性的思路和辦法,對于發展指標盡可能予以量化,對于發展目標給予清晰明確的描述,《規劃》是“十三五”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依據,規劃期為2016-2020年。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進行滾動調整。同時,分年度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梳理、微調。
二、電力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發展戰略,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相關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加強科技創新,加強國際合作;著力調整電力結構,著力優化電源布局,著力升級配電網,著力增強系統調節能力,著力提高電力系統效率,著力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加快調整優化,轉型升級,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惠及廣大電力用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支撐和保障。
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基本原則是:“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清潔低碳、綠色發展,優化布局、安全發展,智能高效、創新發展,深化改革、開放發展,保障民生、共享發展”。
三、電力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
《規劃》從供應能力、電源結構、電網發展、綜合調節能力、節能減排、民生用電保障、科技裝備發展、電力體制改革8個方面繪制了電力發展的“十三五”藍圖:
1、供應能力方面。預期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6.8-7.2萬億千瓦時,年均增長3.6-4.8%,全國發電裝機容量20億千瓦,年均增長5.5%。人均裝機突破1.4千瓦,人均用電量5000千瓦時左右,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城鄉電氣化水平明顯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
2、電源結構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7億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億千瓦左右,占比約39%,提高4個百分點,發電量占比提高到31%;氣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達到1.1億千瓦以上,占比超過5%;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占比降至約55%。電源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積極發展水電,統籌開發與外送。在堅持生態優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積極開發水電。以重要流域龍頭水電站建設為重點,科學開發西南水電資源。堅持干流開發優先、支流保護優先的原則,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嚴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電開發。到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
第二,大力發展新能源,優化調整開發布局。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布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按照分散開發、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布局光伏電站。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光熱發電500萬千瓦。按照存量優先的原則,依托電力外送通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
第三,安全發展核電,推進沿海核電建設。“十三五”期間,全國核電投產約3000萬千瓦、開工建設3000萬千瓦以上,2020年裝機達到5800萬千瓦。
第四,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大力推進分布式氣電建設。“十三五”期間,全國氣電新增投產5000萬千瓦,2020年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熱電冷多聯供1500萬千瓦。
第五,加快煤電轉型升級,促進清潔有序發展。嚴格控制煤電規劃建設。合理控制煤電基地建設進度,因地制宜規劃建設熱電聯產和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積極促進煤電轉型升級。“十三五”期間,取消和推遲煤電建設項目1.5億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此外,《規劃》將鼓勵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試點示范。
3、電網發展方面。籌劃外送通道,增強資源配置能力。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區外送,建設特高壓輸電和常規輸電技術的“西電東送”輸電通道,新增規模1.3億千瓦,達到2.7億千瓦左右;優化電網結構,提高系統安全水平。電網主網架進一步優化,省間聯絡線進一步加強。充分論證全國同步電網格局,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主網架,探索大電網之間的柔性互聯,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嚴格控制電網建設成本,提高電網運行效率。全國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線路9.2萬公里,變電容量9.2億千伏安。
升級改造配電網,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大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力度,基本建成城鄉統籌、安全可靠、經濟高效、技術先進、環境友好、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配電網,適應電力系統智能化要求,全面增強電源與用戶雙向互動,支持高效智能電力系統建設。
4、綜合調節能力方面。加強系統調峰能力建設,提升系統靈活性,從負荷側、電源側、電網側多措并舉,充分挖掘現有系統調峰能力,加大調峰電源規劃建設力度,優化電力調度運行,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十三五”期間,抽水蓄能電站裝機新增約1700萬千瓦,達到4000萬千瓦左右。熱電聯產機組和常規煤電靈活性改造規模分別達到1.33億千瓦和8600萬千瓦左右。
5、節能減排方面。力爭淘汰火電落后產能2000萬千瓦以上。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煤/千瓦時,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經改造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標煤/千瓦時。電網綜合線損率控制在6.5%以內。
6、端能源消費比重,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推進集中供熱,逐步替代燃煤小鍋爐,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鼓勵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以上。需要強調的是:“十三五”期間,將利用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契機,全面解決農村電網戶均供電容量低、安全隱患多、“低電壓”等問題,尤其是鄉村及偏遠地區供電薄弱問題。同時,實施好光伏扶貧政策,建立長期可靠的項目運營管理機制和扶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切實實現“精準扶貧、有效扶貧”。另外,因地制宜,結合資源特點,鼓勵電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貧困地區建設電力項目,并將貧困地區的電力項目優先納入電力規劃。
7、科技裝備發展方面。應用推廣一批相對成熟、有市場需求的新技術,盡快實現產業化。試驗示范一批有一定積累,但尚未實現規模化生產的適用技術,進一步驗證技術路線和經濟性。集中攻關一批前景廣闊但核心技術受限的關鍵技術。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積極參與自主創新。《規劃》中對大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技術、光伏系統集成及控制技術、海上智能風電機組推廣應用、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多端柔性直流等技術研發應用均有部署。
8、電力體制改革方面。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公平有序的電力市場規則,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一是核定輸配電價。2017年底前,完成分電壓等級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逐步減少電價交叉補貼。二是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建立標準統一的電力市場交易技術支持系統,積極培育合格市場主體,完善交易機制,豐富交易品種。2016年啟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成熟后全面推廣。2018年底前,啟動現貨交易試點;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交易市場,研究風險對沖機制。三是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四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2020年前逐步取消優先發電權以外的非調節性發電計劃。五是全面推進配售電側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培育工作。
此外,在規劃中對“十三五”期間,將堅持開放包容、分類施策、合作共贏原則,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重點推進電力裝備、技術、標準和工程服務國際合作也作了部署。關于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重點任務及重大工程,《規劃》中已有詳細表述,并通過專欄形式予以明晰,在這里我就不再一一贅述了。
四、規劃實施。
《規劃》要求,各省(區、市)要將《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列入本地區能源發展規劃和電力發展專項規劃,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明確進度安排和目標考核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各電力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積極有序推進規劃項目前期論證,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媒體提問
想問一下在“十三五”時期我們在電網建設方面有哪些考慮?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在“十三五”期間,我們的電網建設主要是從三個方面進行考慮和規劃的。第一是輸電通道的建設。我們考慮輸電通道主要是合理布局能源的富集地區外送,建設特高壓輸電和常規輸電技術的“西電東送”輸電通道。輸電通道建設過程中重點考慮一是資源富集,二是受端的電源結構和調峰能力,合理確定受電比重和受電結構。同時,在保證跨區送電的可持續性的同時,滿足受端地區的長遠需要,還能夠參與受端的電力市場競爭。“十三五”期間,規劃新增“西電東送”輸電能力1.3億千瓦。
電網建設的第二個考慮是優化區域主網架,加強省間聯絡。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提升各電壓等級電網的協調性,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提高電網運行效率,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的可靠供應。同時在規劃中也要求嚴格控制電網建設成本。“十三五”規劃剛剛我也說了全國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線路9.2萬公里,變電容量9.2億千伏安。同時在“十三五”期間堅持分層分區、結構清晰、安全可控、經濟高效原則,按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的要求,充分論證全國同步電網格局。
三是配電網的建設,要加大配電網建設,基本建成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配電網。配電網建設我們堅持城鄉統籌、安全可靠、經濟高效、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的原則。其中中心城市配電網的智能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將大幅提高,城鄉供電可靠性和電壓合格率指標有較大提升。同時配電網建設我們也為電能替代、電采暖、港口岸電、充電設施等電能替代的有效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請您解釋一下落實全額保障型收購制度將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合理水平”這四個字。第二個問題,煤電從9億控制在11億,絕對量增加了2個億,就這個絕對量仍然是所有發展結構里面最大的,比如像其他的都在1億以內,那么這兩億的火電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發展這么多火電,對氣、風會造成的影響?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感謝你的提問,也是切中我們規劃的核心。第一個問題是把我們的特別是可再生能源,包括風電和光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我們是怎么提出來的?我們有什么舉措?在這里我也說一下。第二個問題關于如何控制煤電,如何控制在11億,包括和其他新能源之間的比例分配是如何考慮的,我們下一步請學農司長來回答。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
關于風電和光伏,大家知道現在棄水、棄風、棄光現象比較嚴重,我們“十三五”規劃要著力解決現在電力系統運行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棄風、棄光的問題。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我們分析一個是布局的原因;二是電網輸送的原因;三是系統調解能力的原因。
第一方面我們在風電和光伏的布局上在“十三五”要進行優化,一些棄風棄電的地區要有序發展、適當放緩規模和節奏;二是堅持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并舉的原則,以就近消納為主,促進光伏的就近消納。
第二個問題就是盡可能在電網上適用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電網建設一是遠距離輸送,我們在利用現有已規劃建設的輸電通道著力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外送力度。在“十三五”期間我們運用西電東送的輸電通道增加4000萬千瓦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外送,同時我們也在配電網建設上加大了改造力度,希望通過配電網的建設,進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能夠使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微電網的形式接入系統就近消納。從電網建設上加強對可再生能源接納和消納的力度。
第三也是這次規劃的特點,就是全面提升系統的靈活性,提高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從這么幾個方面提升。一是要加大調峰電源的建設規模,第一是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間建成1700萬千瓦,同時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6000萬千瓦;第二是建設一部分調峰用的氣電,我們在規劃中部署大概500萬千瓦的調峰氣電的建設;三是加大了燃煤電站靈活性的改造力度,加大煤電調峰的能力。在“十三五”期間部署熱電聯產機組要改造1.33億千瓦,純凝機組改造8600萬千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區的調峰能力,這是我們在增加調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安排。
我們所增加調峰能力的量是通過系統工程的辦法優化出來的,我們的優化指標就是使當地的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這個合理水平是力爭控制在5%以內,這個5%以內也是通用的一個控制指標,但各個地區情況還不一樣,因此我們用“控制在合理水平”來表述。適當地棄風棄光,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更大,支持風電、光伏更大規模的發展。同時為了配合這些政策,我們還提出電網方面要加強優化,負荷方面要加強電能替代的力度,特別是利用低谷電能替代,特別是電采暖消納的低谷的富余電力,同時研究推進峰谷電價的政策,推進各種輔助服務市場等等,通過這些硬件和軟件建設的同時并舉,也是多措并舉,保證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發展。而且我建議還是用“合理水平”比較好一點,因為5%左右是我們優化后的結果。
控制在合理水平?或者說是降低?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肯定是比現在的棄風棄光率大大降低。既增加了風光電的消納,還可以基本保障風光電的盈利。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我來回答第二個問題。近年來我們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進入中高速,電力供需放緩的趨勢大家也都看到了,煤電作為我們國家的主力電源在發展上面也面臨著一些新的挑戰,需求放緩,全國用電增速從2011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0.96%,這個幅度下降得很大。到“十三五”用電增速預期是3.6%-4.8%,這跟2011年的12%相比幅度也是下降的。
二是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十三五”以來,我國煤炭占能源消耗比重從2010年的69.2%下降到2015年的64%。我國承諾,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要分別達到15%和20%左右,未來煤電要繼續為非化石能源發展騰出空間。
三是煤電潛在的過剩風險逐步顯現。大家都很清楚,電力需求增速放緩。火電利用小時從2013年的5021小時到2015年降到4329小時,降低幅度很大,今年預期在4000小時左右,“十三五”后面幾年我們預期這個小時數會進一步降低。目前各個地方規劃建設的煤電項目仍然較多,煤電的潛在風險很突出。所以規劃中提出了“力爭控制在11億”,這還是要有政策措施來實施才能實現。
目前我們有幾個措施,一是實行煤電建設規劃的風險預警機制,分成紅色、黃色、綠色預警。這個預警機制可以有效指導各地煤電的規劃建設。二是對已經開工或者核準在建的項目采取緩核一批、緩建一批等措施;三是淘汰落后產能,通過這些措施應該說是“十三五”期間把煤電控制在11億以內是可以做到的,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也是能夠保障的,我們預測“十三五”用電需求是6.8到7.2萬億的空間,這里面也考慮了電力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那么第一可以有效保證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用電需求;二是可以避免出現電力富余;另外可以使煤電利用小時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聽了兩位領導的介紹,棄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和力爭淘汰煤電落后產能2000萬千瓦以上,我覺得很振奮。我想請領導介紹一下電能替代的“十三五”主要目標。另外我剛才看了一下咱們的報告,也聽了韓總的介紹,我們現在這樣一個規劃是否表明了對清潔能源有優先發展的方針?另外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推進電能替代對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和應對氣候變化和環保治理上有什么樣的意義?
這是分兩個問題,謝謝你的提問。關于電能替代請學農司長回答。我來回答如何在規劃中體現新能源發展優先的原則。
電能替代的問題應該說是規劃里面現代能源體系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則,電能替代在規劃中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慮。我們認為推進電能替代的意義非常重大,剛才這位記者也提到的,里面涉及環保等問題。現在大氣污染的形勢非常嚴峻,這幾天北京的霧霾大家都很清楚,今天早晨我看稍微好一點。目前我認為主要是大量的散燒煤和原油的消費是造成現在這個霧霾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們國家每年散燒煤據統計消費大概在7-8億噸的水平,占我們煤炭消費總量的20%,這個量是相當大的,主要是采暖小鍋爐、工業小鍋爐、農村的一些生產生活領域,與美國、歐盟相比20%散燒煤的水平是相當高的。大量散燒煤未經潔凈處理直接燃燒,使大量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這是我們考慮電能替代的主要背景。
二是現在的汽車、機場等輔助動力裝置,還有靠港船舶使用燃油這塊我們和交通部等有關部門也有過會商,這也是大氣污染排放的主要源頭。電能具有清潔、安全、便捷等優勢,實施電能替代對于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落實國家的能源戰略、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意義重大。剛才韓總也說了,電能替代的電量很大一部分來自可再生能源,這也可以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更加充分。二是煤電這幾年通過節能環保改造,排放水平大大降低,無論是電能替代利用的是可再生能源發電,還是燃煤發電的電量,對分散燃煤的替代都會對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做出重要貢獻。
“十三五”規劃中我們對電能替代提出的目標是4500億,按照這個目標“十三五”末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27%,電能替代的意義非常大,是規劃的重點任務,有利于提升我們國家電氣化水平,使廣大人民享受更加舒適、便捷、智能的電能服務。另外電能替代將進一步擴大我們的電力消費,緩解部分地區現在面臨的電力富余和系統調峰的問題,特別是個別地區嚴重“窩電”的問題,這些方面的意義都非常重要。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我簡要回答一下這位記者提到的關于在規劃中如何體現新能源優先的原則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常規、傳統意義上電源規劃主要是兩個原則:一是滿足規劃預測的負荷需求,保證電力供應;二是根據經濟性,用經濟性最優的原則來確定建設的規模和種類品種。這次的規劃為了突出能源結構轉型升級的要求,又增加了一個關鍵性原則,也就是第三個原則——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這次我們把這個目標定為硬目標,是必須要完成的。因此,我們在規劃中就要充分體現出這一點。我們在電源結構優化的過程中優先布局清潔能源,在電力電量平衡的時候首先平衡水電、風電、光伏和核電,然后看這些電源能否滿足電力需求,差額部分再用氣電、煤電進行補充,經測算,這樣優先布局建設清潔能源,滿足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這個要求,確保實現我國對外的莊嚴承諾。這是貫穿整個《規劃》中的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則。
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還體現在,比如在外送輸電通道最大限度地考慮清潔能源的外送,在西電東送當中也有布局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包括水電富集地區、風電富集地區的規劃建設外送通道。在消納方面,我們也出臺了多種政策,鼓勵消納可再生能源。我們花了很大力氣,在硬件、軟件上做出更大的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將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規劃》中體現綠色發展這條主線。
我聽到優先發展新能源十分高興和振奮,我想問一下新能源有這么多種,未來發展新能源的比例或者優先發展哪一種新能源?另外在剛剛結束的能源變革論壇上我們了解到,很多專家或者是參會人員都說現在新能源,特別是光伏能源進入平價時代,有很多企業會擔心之后發展光伏會不會比如取消補貼等,我想請問咱們新能源未來的發展有沒有一個規劃?謝謝。
謝謝你的提問,這個規劃實際上是電力統籌協調的規劃,主要體現在協調發展上。關于光伏,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我們下面還有一些專項規劃,還有可再生能源規劃、風電規劃、光伏規劃、水電規劃、生物質規劃等其他專項規劃。這些規劃會具體回答你剛剛提的關于光伏今后發展的有關政策、規模以及詳細布局等等。在電力規劃中主要是協調總量、布局以及外送,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整個電力發展當中進行統籌協調,關于具體光伏的發展問題我們在專項規劃中予以確定。
“十一五”和“十二五”兩個五年規劃期間國家層面沒有發布統一的電力發展規劃,“十三五”發布電力發展規劃的意義在哪里?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由于種種原因,“十一五”和“十二五”兩個五年規劃期間國家層面沒有發布統一的電力發展規劃。電力工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保障電力供應事關國家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全局。同時“十三五”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國內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環境、生態、資源等的硬約束不斷加強,能源的供給和消費結構也進入深刻調整時期,電力工業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因此,我們編制和發布電力“十三五”規劃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規劃》的編制與發布主要是電力工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發展戰略的實際行動;是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簡政放權,強化規劃引領的重要步驟;是電力工業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實現小康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認為這次規劃的意義十分重大。
剛才看到《規劃》的“十三五”期間全社會用電量增速是3.6-4.8%,但是去年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速是0.5%,今年前三季度雖然增速達到4.5%但是因為今年前三季度氣候有些異常造成不可比的因素,那么這個數據的制定會不會有些樂觀?咱們是怎么考慮的?還有關于煤電,小于11億,但是目前很多報道都在說我們現在在建的煤電規模已經是1.9億,那我們怎么能夠攔在11億以內?
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第一個問題。現在我們的規劃電力需求預測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一個基礎。關于準確預測“十三五”未來五年的電力需求是十分困難的。我們規劃實際上是從兩年前開始做,準確預測2020年的需求難度確實也是非常大的,我們也是非常慎重的。能源局決定采用多種方式來進行預測,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首先,我們委托了幾個咨詢機構和著名的院校,依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配合小康社會發展的經濟數據,特別是落實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同時參考國外相關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在我們相同階段的發展速度,和他們當時的電力增長,另外,我們還分地區對今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布局、轉型升級等都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同時,結合這些因素,我們采用了常規和現代的預測方法,預測2020年的電力負荷需求。
我們還聽取了各有關方面的意見,經過有關電力企業以及專家的反復論證,對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7萬億左右達成共識,這個預期是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考慮到經濟增長的不確定性,因此在這次電力規劃中沒有出一個數,而是用一個區間來預測。在這個區間內就是6.8-7.2萬億。我們又考慮到電力建設需要一段時間,比如大家都關心火電,煤電的建設期從規劃到建設一般是三年左右,考慮到電力增長的不確定性我們還要考慮到電力先行,保證電力供應,在規劃中我們還留了2000億千瓦時作為發展的備用(備用項目,不建設,隨時可以啟動)。這樣通過多種措施來適應電力需求增長的不確定性。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11億這個目標任務不輕松,但提出這個目標也有幾方面的考慮,從節能減排、滿足用電需求考慮,從煤電的合理利用小時等角度考慮,我們認為11億是既能夠保證電力供需也能夠將煤電的利用小時控制在合理水平。但是如何能夠做到這一點,剛才您講得對,按現在已經開工、核準、在建的項目算下來,到“十三五”末,假如不控制就會到12.5億以上,我們這里就明確提出來,在“十三五”我們對現有的這個要壓控1.5億,這樣就是11億以下。
采取三個方面的措施,剛才我也談到過,一是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這個是非常嚴格的,紅色區域是絕對不能再建和核準的,現在綠色區域是非常少的,全國也就那么幾個省,從去年開始實施這個看來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二是采取“取消一批、緩核一批、緩建一批”的三個一批的措施。三是淘汰落后產能。剛才韓總說了2000萬千瓦,這是我們保守的估計。但是淘汰落后產能前幾年政府這方面的力度很大,好淘汰的基本上都淘汰了,后面剩下的都是硬骨頭,但是這個事還得做,無論從節能也好、減排也好,各個方面來看落后產能的淘汰是必須的,根據現役的落后機組情況,因此我們定了一個2000萬千瓦的目標。通過這幾項措施力爭在2020年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這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