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光伏產業在我國發展起來。為支持產業發展,國家出臺了相關的補貼政策,極大地促進了光伏產業的發展。補貼模式也經歷了一次性補貼的1.0時代,全電量補貼的2.0時代,模式的不健全引發了不少弊端。補貼遲遲不到位,成了光伏人的心病。光伏人目前最關心的還是補貼什么時候可以到手,小編搜集了各方面信息,給大家提供個參考。
“中國光伏補貼的1.0時代是‘金太陽+建筑一體化’階段,這時期的項目主要是屋頂項目,補貼的主要形式是電站建造初裝成本的一次性補貼。但由于初裝補貼僅僅針對裝機量,忽視了電站的發電量,導致部分電站的設備和建造質量都差強人意,僅實施了3年,1.0階段就結束了。”袁全說。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告訴記者,“金太陽工程”時期的補貼方式是有問題的,出現了很多騙補的現象。
2013年8月,國家發改委在《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文件中明確提出了沿用至今的光伏補貼模式,使得光伏進入了全電量的度電補貼時代。
按照規定,光伏電價超出煤電價格的部分需由財政負擔;而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用后的剩余電量,則按脫硫煤電上網價收購,同時實行每度電0.42元的國家補貼標準,也由國家發放。
先前的補貼模式出現紕漏甚多,遺留下了很多問題。政府監管不嚴,居民的不自覺,妄圖空手套白狼,獲得國家補助等造成了今日的補貼滯留問題。意識到模式錯誤后,我國政府積極改進補貼模式,發送補貼資金盡可能簡便地到達居民手中。2013年7月,國務院為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改進補貼資金管理。一是在補貼資金撥付對象和流程上,將之前省級財政部門按季預撥給省級電網企業,調整為由中央財政按季預撥給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等電網企業;二是在補貼結算方式上,要求對光伏電站,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按月全額結算,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電網企業按電費結算周期及時支付補貼資金。
自2012年開始,財政部公布了五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簡稱“補助目錄”),包括2013年8月之前建成投產項目,已累計發放補貼資金約1000億元。2016年1月,財政部組織對2015年2月底前并網項目申報第六批補助目錄。初步測算,補助目錄外的已投產項目補貼資金需求約為460億元。
到2015年,補貼額度將近1000億元/年,但現實情況是,我國現在每年只能上收200-250億元,缺口近800億元,如附加資金應收盡收,2014年我國總發電量是4.94萬億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當前是8厘錢/度,算下來也只有400億元左右,缺口也很大,這意味著該附加費要翻番到1.6分/度以上,才能基本保證補貼到位,考慮到發電量逐年遞增的因素,附加費起碼要在1分錢以上,才能滿足可再生能源的補貼額需求。
補貼資金缺口巨大,國家財政資金來源固定,目前來看,較保守的方法就是等資金缺口補上。一旦資金缺口補上,落實光伏補貼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據統計,分布式的補貼全國平均拖放時間為6個月,集中型光伏電站的補貼全國平均拖放時間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