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電價處負責人侯守禮近日介紹,我國將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建立補貼逐步下調機制。考慮價格政策銜接、項目建設時期不同等實際因素,初步考慮制定差異化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并伴隨產業技術進步逐步下調光伏發電補貼水平,直至取消補貼。
最終取消光伏行業的補貼政策,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問題在于,由于各種需要,該補的、不該補的,大頭已經向下,特別是政策剛剛出臺的頭幾年,補貼的力度很大,很多不具備補貼條件的企業,也都拿到了補貼。符合條件,也沒有對光伏行業做出貢獻的企業,也都拿到了補貼,且補貼的數額極大。而從光伏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除了產能過剩帶來的行業過度競爭以及頻繁遭受歐美發達國家調查和限制之外,能夠留下記憶的已經不多。在這樣的情況下,降低和取消補貼,就顯得更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對光伏行業的財政補貼政策給予調整、逐步下調補貼標準的同時,其他一些可以享受財政補貼的行業,也出現了與光伏行業類似的現象。比較典型的,就是新能源汽車和機器人制造。就新能源汽車而言,問題主要出在騙補上,亦即是否符合條件,都在申請補貼,且拿到了很多補貼。對機器人行業來說,則是出現了大躍進現象,各地都制定了令人擔心的機器人發展規劃,且都給予了巨額的財政補貼。如深圳市就出臺政策,自2014年起至2020年,財政每年安排5億元,連續7年補助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而東莞則安排在2014-2016年,由市財政連續三年每年安排預算2億元,資助企業利用先進自動化設備進行新一輪技術改造,這一政策也被稱之為“機器換人”計劃。
只是,從媒體調查的情況來看,在各地公布的機器人企業以及產量等情況來看,明顯地存在造假或者生拉硬拽現象,很多根本不符合機器人生產企業條件的,也都被納入到機器人行列,享受各種財政補貼。
我們說,對新興產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是完全應該的,也是符合經濟發展理念的。前提是,必須補到確實該補的地方,而不是搭上一點邊,就給予財政補貼,更別說弄虛作假了。否則,財政補貼就變成了唐僧肉,誰都想來挖一塊,也可以挖一塊。那么,財政補貼還有什么意義呢。
必須承認,財政補貼在產業發展中,確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特別是新興產業,完全需要通過財政補貼予以扶持,推動其發展。但是,又不得不承認,由于各項配套措施不健全,相關的監督機制不完善,財政補貼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很多方面的問題。一定程度上,還使得產業發展陷入了比較亂的困局。比較突出的現象是,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企業,都在圍繞財政補貼做文章,而不是產業做文章,都在絞盡腦汁爭補貼,而不是想方設法搞科研。如光伏補貼,大多都是拉上一位或幾位所謂的“海歸”,就大興土木發展光伏產業了。而相關的補貼政策,也是不問技術、不問市場、不問競爭力,只要有電發出來,就給補貼。同樣,新能源汽車也出現了這樣的現象。
而眼下最火的機器人產業,甫一啟動,就陷入了一片“亂”象之中,不僅產業發展規劃“亂”,補貼政策更“亂”。反過來,正是因為補貼政策很“亂”、很“濫”,才直接導致產業規劃很“亂”、很“濫”,導致大量濫竽充數者進入了機器人行業,成為“高科技”企業。出現這種現象的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證明地方政府多么地重視機器人產業,多么地重視新興產業發展,地方調整經濟結構的力度有多大、理念有多超前;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從國家手中多拿補貼、多掙資金。這樣的“競爭”,顯然是不可能使機器人產業發展起來的。
應當說,在財政補貼問題上,我們的教訓已經很多很多,由此帶來的產業發展亂象、社會資源浪費、弄虛作假、誤導決策等方面的問題也是十分嚴重的。必須警覺的是,光伏、新能源汽車、機器人等新興行業,如此多的財政補貼投下去,卻沒有誕生一個諸如華為這樣的企業,沒有一個企業敢于與國外同類企業競爭,沒有一個企業生產的產品是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財政補貼政策已經走偏,不分青紅皂白地灑花露水式的財政補貼,對產業發展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如果財政補貼政策是根據技術、核心競爭力、效益、品牌等實施的,而不是把補貼當作福利,其對產業發展的作用將遠高于現在。
遺憾的是,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相關職能部門,都沒有很好地去研究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而是滿足于出臺補貼政策就是對產業發展的支持,就是重視新興產業,就是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這樣的思路和手段,自然也就只能造成財政資源的浪費和產業發展的失控。
所以,如何調整產業補貼政策,已到了非常關鍵的時刻。而所謂的下調光伏行業補貼標準,可以說又是一次沒有意義和價值的行為。因為,我們無法從政策的調整中看到合理的方面,更沒有看到對產業作用的方面,只是補貼的力度小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