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和國際環保組織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近日聯合發布的《中國鉛蓄電池回收管理現狀及對策》研究報告顯示,我國每年產生的廢鉛酸蓄電池數量高達260萬噸,但通過正規回收的不足30%,而發達國家的正規回收率在95%以上。
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鉛酸蓄電池生產與出口國,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體系有待完善。
研究報告指出,由于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由企業主導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網絡,近80%的廢鉛酸蓄電池是通過個體商販流入非法回收和處理環節,隨意拆解后,含鉛廢酸被隨意傾倒,不僅會污染大氣、土壤和水源,還會導致兒童血鉛超標。
無序回收導致隱患
“主要是回收鉛酸蓄電池里面的鉛,其他的部分沒人要。”在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不遠處的一片空地上,一位回收商販一邊傾倒著鉛酸蓄電池里面的酸液,一邊回答記者的詢問。酸液倒掉后會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廢鉛被非正規廠商回收后用來做什么?回收商販并不關注。
據中商情報網數據中心最新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1-11月,我國共生產鉛酸蓄電池18458.23萬千伏安時,同比增長15.03%。我國作為蓄電池消費大國,鉛酸蓄電池被廣泛應用于交通運輸、通信、電力、鐵路等行業,其中汽車啟動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動力電池、后備電源三類約占消費總量的90%。據了解,我國每年產生的廢鉛酸蓄電池數量超過260萬噸,而一般鉛酸蓄電池的含鉛量約為70%-80% 左右。
“由于國內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由企業主導的回收網絡,回收多以個體商販為主。因此近80%的廢鉛酸蓄電池是通過個體商販流入到非法回收和處理環節,這是導致鉛污染的根源之一。”中國電池工業協會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向記者透露,對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處理,目前已經形成完整的地下產業鏈。一塊廢棄的鉛酸蓄電池,商販在收購前會判斷其使用價值,如果還能用,選擇賣給一些小廠翻新;徹底報廢的鉛酸蓄電池,商販就會把里面的鉛等金屬取走,剩下的酸液則被隨手倒掉。據了解,我國含鉛廢酸傾倒量正在逐年增長,已從2008年的9.95萬噸,增長到2012年的26.14萬噸。
“盡管廢鉛酸蓄電池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49類危險廢品之一,對它的回收、貯存和處置都有嚴格的規定,但在實踐中,因缺乏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監管,存在違法經營和無序競爭的現象。”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楊小明近日在“中國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管理現狀及對策”研討會上表示,國家投入這么大的成本整治生產環節和再生環節,結果流通環節的污染更嚴重。
隨著蓄電池產業的發展,相關回收業也呈現出較好利潤前景。然而相關政策的滯后,致使鉛酸蓄電池回收產業發展失序。
業內專家估計,北京市每年產生廢鉛酸蓄電池大約12萬-15萬噸,保守也有10萬噸。但北京市惟一一家有回收資質的公司生態島在2013年總共僅回收7000噸廢鉛酸蓄電池,有組織回收率不到10%。“由于個體商販抬高廢電池回收價格,爭奪廢電池貨源,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和再生鉛企業處于“無飯可吃”的境地,國內亟待建立一個規范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和再生網絡。”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專家表示。
建立規范回收體系
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聶永豐曾表示,與我國的自由交易不同,國外大多對鉛資源實行的是強制回收制度。以美國為例,禁止消費者自行處理廢舊電池,消費者購新電池時需要上交型號、數量相近的舊電池,“以舊換新”。同時,美國實行銷售押金制度,押金額度一般不少于10美元。而對于零售商,須把從消費者手中回收的電池交給批發商或者再生鉛冶煉企業才可經營電池業務。美國政府會對零售商、批發商的行為進行檢查,違反規定的將受到罰款等處罰。
據了解,許多發達國家均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他們大體分為三個主要途徑:一是蓄電池制造商負責通過其零售網絡組織回收;二是依照政府法規批準的專門收集鉛蓄電池和含鉛廢物回收的強制聯盟(包括政府的工業部門、環保部門和電池生產、銷售到收集、回收和鉛的二次生產循環每個階段)和專業的回收公司;三是由再生鉛企業建立特定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公司。上述三種途徑回收的廢鉛酸蓄電池統一交由正規再生鉛企業處理,同時政府給予再生鉛企業一定的廢電池處理補貼費用。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專家表示,目前國內鉛酸蓄電池回收管理存在四大挑戰:首先,大量非法主體存在于市場,資質回收主體缺乏價格競爭優勢。其次,對整個系統中的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回收者的責任沒有規范性要求,正規體系很難建立。第三,市場準入門檻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廢鉛蓄電池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規定:具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才可以從事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和處置等經營活動。由于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具有較高的申請門檻,眾多企業或個人難以達到要求。據了解,目前國內擁有專業回收廢鉛酸蓄電池資質的企業不超過5家。第四,多部門聯合監管難度較大。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環節中涉及多個政府機構,僅靠環保部門難以實現。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政府,生產、回收和再生企業以及公眾等多個利益主體的復雜系統工程,要結合國際經驗,構建完善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業內專家表示,建立規范的蓄電池回收處理體系,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政府部門應加大維護規范回收的立法、執法力度;其次,鼓勵行業間通過經濟合約建立規范的回收鏈條;第三,進行廣泛的教育和引導。
《中國鉛蓄電池回收管理現狀及對策》指出,合理的政策法規以及經濟激勵措施對于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網絡的成功運作同樣重要。報告建議完善政策法規以及經濟激勵措施,落實鉛蓄酸電池制造商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從而建立一個規范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網絡。
推動產業綠色升級
近十年來,我國鉛酸蓄電池行業逐漸從一個規模小、制造技術落后的低端產業,發展成為擁有2000家企業、總產值達1500億元的大產業。不匹配的是,鉛酸蓄電池也引發了一系列環境污染事件。
目前,我國已相繼頒布多項政策法規,規范鉛酸蓄電池行業的發展,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行業的整治力度。2012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未來3年該行業將有一半落后產能面臨淘汰,鉛酸電池行業集中度將提高。2012年11月,《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指出,到2015年達到清潔生產二級水平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及再生鉛企業分別占企業總數60%、70%以上。2013年3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意見》提出,到2015年,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和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鉛循環再生比重超過50%,推動形成全國鉛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2013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環保部聯合在湖北省襄陽市組織召開了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工作座談會,會議決定通過采取五項措施,規范提升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化解環境污染。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副司長楊鐵生表示,要從根本上杜絕鉛污染事件的發生,就要扎扎實實規范提升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建立規范有序的回收利用網絡,推動形成全國鉛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良好的政策導向和法律法規框架,為實現鉛酸廢電池合規回收指明了方向。”多位業內專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