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24日晚間消息,歐盟委員會今日宣布,已決定對高通公司罰款9.97億歐元(約合12.29億美元),原因是高通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向蘋果公司付費的形式來換取蘋果在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中獨家使用高通的芯片。
歐盟委員會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始于2015年7月。歐盟當時宣布,已正式啟動兩項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以評估高通是否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強迫消費者使用其芯片。
第一項調查內容是核實高通是否向客戶提供了財務激勵,以確保客戶使用高通的獨家基帶芯片。第二項調查是評估高通是否參與了“掠奪性定價”(Predatory Pricing),將價格設定在成本以下,以迫使競爭對手退出市場。
2015年12月,歐盟委員會向高通發出了“異議聲明”,正式指控高通利用其在手機芯片市場的主導地位打壓競爭對手。
歐盟委員會稱:“從2011年起,高通向一家主要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廠商支付了大量資金,旨在確保該廠商獨家使用高通的芯片組。”此外,從2009年至2011年,高通還以低于成本價銷售部分型號的芯片組,以打壓競爭對手Icera(已被Nvidia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