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改變了歐洲企業的性質,但沒有得到相關監管機構的關注。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宣布將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確保大數據得到公平使用。
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的新的大數據政策目標
在2016年,行業專家在布魯塞爾召開的EDPS-BEUC大數據會議強調了一些關于大數據的擔憂。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宣終于實施了一些擬議的變革,但這已經引起了行業組織的批評和擔憂。這些政策必須解決哪些問題?
確保平等獲取大數據
為了確保公平競爭的市場,歐盟監管機構必須確保所有企業獲得相同的數據。批評者認為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因為絕大多數大數據已經公開可用。中小企業可以像大企業那樣獲得相同的信用信息、社交媒體算法和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
辯論分析能力的競爭優勢
許多大數據專家認為,數據本身并不是對任何公司的競爭優勢負責,而是通過比競爭對手更好地分析相同數據來獲得優勢。大型金融公司就是如此,特別是在外匯和差價合約交易方面。差價合約投資者使用大數據跟蹤主要的市場趨勢并相應地進行交易。
如果歐盟監管機構希望通過公平的政策創造競爭均衡,就必須解決這一現實問題。但是,目前還不清楚哪些政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對此的反駁包括:
·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是否需要限制組織投資于數據分析的資源?這有些過分,這個政策可能會遏制生產力,導致消費者的低質量產品和服務。
·不太成熟的公司是否需要獲得類似的大數據資源?這可能會人為地影響業績不佳的公司,而這些公司將不受自由市場的控制。
競爭監管機構將需要考慮這個討論中的所有細微差別。
政策將如何影響外國公司在歐盟的經營?
外國公司都在考慮,如果在歐盟開展業務,新政策將如何影響他們。只會影響到他們收集歐盟客戶的數據嗎?這些法律將如何執行?這些政策能否推動歐洲公司在海外避免監管審查?
數據隱私規定是否會被視為違反反競爭規則?
Skadden公司專家Ingrid Vandenborre,Thorsten C.Goetz和Antoni Terra警告說,隱私法律可能與反競爭法律相互交織在一起。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尚未就此問題提供詳細的答復,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最近對Facebook提起的訴訟文件尚未公布,所以這個理論還有待檢驗。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大數據可能會導致在數據使用市場上活躍的競爭對手遭到止贖或邊緣化。其顧慮包括拒絕提供數據訪問權限,要求合同排他性規定,限制使用企業自己數據分析服務的有價值的數據集,或使用大數據作為對不同客戶群進行價格歧視的手段。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3月,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開始對Facebook進行調查,指控其涉嫌違反德國數據保護規定,違反了該國的競爭法(據稱濫用支配地位)。其調查細節尚未公開。因此,至少在某些情況下,至少在某些情況下,德國當局是否認為違反數據隱私規則也違反競爭法尚不清楚。
不過,這個論點似乎有一定的效力。大數據違反消費者隱私法的品牌將可能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這是游戲行業的專家對撲克之星(Poker Stars)的一個論點,Poker Stars是一家違反美國游戲規則而超越競爭對手的公司。所提出的的一個強有力的法律論據是,認為違反法律的公司獲得競爭優勢,需要得到歐盟委員會競爭部門總監的批準。這一論點將被擴展到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