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主席Ajit Pai于11月21日表示,將于12月14日就巴馬政府時期推出的“網絡中立”規定進行表決。盡管這項決議遭到了諸多科技企業、互聯網公司和美國網民的強烈反對,但是Pai辦公室表示這些“抗議”并不會影響投票。
美國電信法將通信業務分成兩大類,一類是采取寬松管制的“信息服務”(Title I業務),另一類是需要進行嚴管的“電信服務”(Title II業務)。奧巴馬就任期間通過的網絡中立法案中將寬帶接入從“信息服務”劃歸為“電信服務”,接受更嚴格管制的。
而Pai認為應該將網絡服務提供商重新劃歸為“信息服務”,FCC并不需要對ISP進行嚴苛監管。支持網絡中立的紐約城和多家非盈利機構聯合向FCC發布公開信,要求推遲投票來進一步研究論證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