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一名法官周一作出判決,要求蘋果向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賠償5.06億美元損失費,因為它涉嫌侵犯了該校專利授權部門所持有的一項專利。這個賠償金額是陪審團最初向蘋果判罰金額的兩倍以上。
在2015年10月,陪審團判決蘋果向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賠償2.34億美元。現在,美國麥迪遜的地方法官威廉-康利(William Conley)則在這個數額上又增加了2.72億美元。
康利稱,WARF之所以獲得這些額外的賠償,是因為蘋果一直在持續不斷地侵犯這項與電腦芯片技術相關的專利,直到2016年12月這項專利失效。
蘋果正準備針對康利的判決結果提起上訴。蘋果發言人尚未就此發表評論。
在2014年,WARF一紙訴狀將蘋果告上了法庭,它聲稱蘋果很多版本的iPhone中均包含有侵犯其專利的芯片。這項專利被稱為“預測電路”,它可以預測用戶的指令從而改善芯片的性能。早在1998年,威斯康星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古林達-索伊(Gurindar Sohi)及其三個學生就獲得了這項專利。
在2015年陪審團審理此案的過程中,蘋果否認自己存在任何侵權行為,并聲稱這項專利是無效的。蘋果還敦促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審核該專利的有效性,但是該機構拒絕這樣做。
在2015年,WARF還針對蘋果提起了另一起訴訟,它聲稱蘋果后來推出的iPhone仍在侵犯上述專利。康利稱,他暫時不會就此案做出判決,直到蘋果對2015年的陪審團判決結果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