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本文作者Jeff Dunn是Business Insider的科技記者,關注于個人科技、工具和科技政策類,也擔任了Tech Chart of the Day的時事類寫作。
科普:net neutrality:網絡中立,是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政府應該平等處理所有數據。
圖: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Ajit Pai針對這一科技行業提出了一些重大問題
業界有一種傾向即以一種涇渭分明的態度討論網絡中立。
這個說法往往認為網絡中立是一個關于自由與保守的問題,或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技術力量之間的戰斗,一邊是Comcast和Verizon這樣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另一邊是Netflix,Google等互聯網公司以及廣大網民。
然而事情遠沒有這么簡單。
一方面,民意調查顯示不論政治背景如何,大多數美國人十分支持網絡中立。參與此次辯論的大多數人都認為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有意地攔截或拖慢某些網站的運行,或者給予某些網站優惠待遇以換取利益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圖:本周三,FacebookCEO馬克·扎克伯格表示贊同FCC現行的網絡中立規則,但是他一向過去反對那些所謂的“網絡中立主義者”。
上周三,數以百計的互聯網公司參與了線上抗議,目的是形成對網絡中立的支持力量,并對Pai 和其他共和黨人意在廢除現有的網絡中立規則的計劃施加壓力。 網絡中立規則依據《通信法案》第二章規定,認為互聯網服務提供這一事業應該被視為一種公共事業(類似于水電供應服務),這一規則將在法庭上被不斷提起并得到維護。抗議活動的組織者表示,該活動的最終結果是他們向共和黨有關機構提交了200多萬條意見以支持該規則。
活動中絕大多數抗議者是一些名不見經傳的組織,但其中也不乏Google、Facebook和Amazon等科技巨頭公司,而且由于這些公司更受大眾關注,他們自然穩居新聞頭條。 這沒什么大不了,很顯然,大公司比小公司擁有更大的影響力。
然而這些互聯網巨頭和小公司所說的東西是不同的。 更重要的是,這些互聯網巨頭支持網絡中立的動機是不同的。這其中的區別很微妙,但對于那些希望現有的網絡中立規則留下來的人來說,卻很重要。
上周三,部分主要公司公開宣布將開始采取行動:
在其公共政策博客上公開了一封郵件,該郵件旨在通知已注冊的用戶注意公司的政策行動警示。不過Google的核心網站沒有發出任何通知。
Facebook發布了一篇博客文章,在文章中,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謝里爾·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表示支持網絡中立。Facebook表示,聯邦通信委員會目前關于網絡中立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能起作用,但同時也強調,他們愿意與國會合作,“保持互聯網的自由開放”。
Amazon公司則簡單簡略地把這一廣告放在主頁的一角(由作家David Dayen撰寫):
所有參與活動的公司,包括Netflix等其他大牌公司,都與互聯網協會的一個聲援網絡中立的網頁相連接,該協會是一個游說團體,代表眾多科技公司發聲。 網頁闡述了網絡中立的現狀,并鼓勵用戶對聯邦通信委員會要求的規定進行自由討論,其中就包括禁止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攔截,限制部分用戶以及付費用戶優先特權。
活動中有兩點貫穿始終:其一是這次的抗議活動比過去的示威更為柔和,而且在參與的主要公司中很少有公司明確要求仍然維持原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網絡中立規定。而這兩點變化給那些大型科技公司留了退路。
這意味著,如果Pai改變了當前的規則,部分互聯網公司會轉而與國會合作謀求問題解決之道,Axios后來的報道也證實了這一點。報道指出在該事件發生之前,眾議院共和黨高層人員曾告訴Facebook,Google和Amazon公司不要持太過激進的網絡中立主張。(Facebook,Google和互聯網協會拒絕對該報告發表評論,Facebook和Google避重就輕,而Amazon沒有回應發表評論的請求)
圖為Google CEO Sundar Pichai. A
當然,這不一定是壞事。保持中立是明智之舉。但是在過去國會中的共和黨人曾提出過網絡中立法案,這些法案通常比現在的規定要柔和一些:維護網絡中立的主要原則,但是削弱聯邦通信委員會在未來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管理權。而現在國會方面的建議是廢除網絡中立規則,并禁止聯邦通信委員會從事任何類似的活動。
很明顯,在目前還不清楚所謂的“網絡中立妥協”會妥協到什么程度的情況下,華盛頓的左派和右派產生了較大分歧,而且他們也無法保證Pai推翻網絡中立規則的嘗試在法庭上是否會遭到阻止,因為在法庭上,他極有可能受到挑戰。 但是考慮到Pai提出的關于是否禁止優先考慮付費用戶的質疑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在共和黨人得到廣泛支持的情況下,一套更柔和的法規的出臺并非不可能。
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像Google或Facebook這樣的大型科技公司完全反對網絡中立是不可能的。他們從中受益匪淺,這些公司里成千上萬的員工支持網絡中立,而且他們也確實一再表示支持這一原則。
圖為網飛公司CEO Reed Hastings
但上周三他們相對柔和的舉措提示大家:網絡中立與小公司息息相關,而對大公司并非如此,其中就包括Google,Facebook,Amazon,Netflix等科技領域的巨頭。 如果網絡中立提倡者的擔心成真了(雖然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可能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可以通過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收取酬勞,那么資金情況好的公司就可以從中獲得更大優勢。
如果這些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想要出售低成本的互聯網絡包,比如一些免稅網站,而不是整個網絡,就像Facebook的“自由基礎”概念一樣。這一概念由Zuckerberg提出,并得到了政府設立的聯邦通信委員會的過渡團隊的贊揚,雖然這一概念在印度一度因為違反網絡中立原則而被禁止。
Netflix對網絡中立的態度的逐漸緩和暗示了一些事。 這家科技巨頭之前甚至威脅過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而在今年早些時候該公司通知股東:在三年的時間里立法方面的任何改變都是無傷大雅的。因為三年時間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們將無法限制Netflix,Google,Facebook或Amazon等公司獲得高質量網絡服務。
圖:2017年5月5日,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企業研究所前,網絡中立的支持者在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Ajit Pai到達之前就已經開始抗議活動。
然而在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缺乏有力監管的情況下,那些初創公司顯得十分脆弱。 因為初創公司或者規模較小的公司在競爭中既沒有強大到足夠支付參與“公平競爭”所需的支出,也沒有弱小到能在免稅網絡包中分一杯羮。好的創意還是可以脫穎而出,但各領域的先行者顯然更有競爭優勢。
在現今情況下,各大互聯網巨頭一方面支持網絡中立,另一方面,謀求與國會合作也成了最現實的事情,盡管Pai似乎想要推翻當前的網絡中立原則。 但是,如果你關心互聯網立法的未來,那就不要指望那些科技巨頭會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那太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