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洛杉磯時報》消息稱Facebook、Twitter以及谷歌這三家科技巨頭都因涉嫌允許ISIS在2015年圣貝納迪諾槍擊案發(fā)生之前傳播極端信息而被起訴。
據(jù)報道稱,圣貝納迪諾槍擊案三名受害人的家屬在起訴書中稱,這些公司協(xié)助和慫恿恐怖襲擊事件,因此需要為被害人的死亡負責(zé)。
起訴書中稱:“即使Farook和Malik從未直接與ISIS聯(lián)系,ISIS對社交媒體的使用直接影響了他們在圣伯納迪諾大屠殺當(dāng)天的行為”。兩名兇犯Syed Rizwan Farook和Tashfeen Malik均是ISIS的支持者,F(xiàn)arook還曾在Facebook上表達對ISIS的忠誠。
這些家屬認為,由于Facebook,Twitter和谷歌旗下YouTube允許所有人(包括ISIS成員)在他們的平臺上發(fā)布內(nèi)容,他們一定程度上允許ISIS向這對夫婦灌輸教義。
Facebook、Twitter以及谷歌此前也曾推出一系列舉措來打擊ISIS成員和其他極端分子,例如刪除他們發(fā)布的內(nèi)容或關(guān)閉他們的賬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