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3月29日報道,相關人士29日透露,處于經營重組期的東芝美國核電子公司西屋電氣決定申請適用《美國聯邦破產法》第11條,已經啟動相關程序。東芝也在當天的董事會上予以批準。預計提交申請后當天將立刻適用。這是相當于日本《民事再生法》的重組型破產處理,東芝將確定預計達1萬億日元(約合620億元人民幣)的損失金額。
今后,東芝將把西屋電氣從合并結算對象中剔除,并退出海外的核電業務,重振財務基礎。
作為西屋電氣的母公司,適用破產法可使東芝最初預計的逾7000億日元損失大幅縮小,但東芝將提供約8000億日元債務擔保,損失也可能進一步加大。為填補虧空,東芝將抓緊出售半導體業務。
若適用破產法,對西屋電氣的債權回收及訴訟將自動停止,西屋電氣將在繼續業務的同時制定重組計劃。若能得到債權人和法院的同意,或能實施計劃盡早實現重組。
東芝2006年斥資6000多億日元收購了西屋電氣,但由于美國核電建設陷入困境,導致了巨額損失。
西屋電氣曾向美軍核動力航母與核潛艇提供反應堆。美方擔心根據支援西屋電氣重組的企業的不同,軍事力量機密或有可能泄露。路透社華盛頓電28日援引美國政府消息人士的話報道稱,特朗普政府已表示關切,認為“這是潛在的國家安全問題”。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29日的記者會上指出“日美政府正在緊密合作開展應對”。他表示,為實現西屋電氣重組“期待(相關人士之間的)建設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