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 6 月份的時候,高通就曾指控魅族,表示對方侵犯了高通多項技術專利,要求索賠 5.2 億元人民幣。
沒想到幾個月后,這起官司又被提起,只不過,這次的戰場轉戰到了美國、德國、法國等海外國家,對魅族可謂壓力山大。幾個月前,Geek 君曾經詳盡地分析過本場訴訟案,今天就帶大家回顧一下,看看高通和魅族到底誰更有理?
高通為什么要找魅族麻煩?
最近,高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訴,向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訴魅族侵犯公司專利,以及在法國倡導侵權扣押行動,收集魅族在法國可能出現的侵權行為的證據。
高通執行副總裁兼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表示:
魅族拒絕真誠的與公司協商授權協議。該公司在全球銷售和配送侵權產品,這也讓高通沒有任何選擇,只能通過這些額外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專利權。
總結起來就三個字:不真誠
高通公司成立于 1985 年,總部設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迭戈市,主要業務是無線通信技術研發以及芯片研發,是全球二十大半導體公司之一。
1985 年,高通首次將軍方的技術 CDMA 民用化,并且以 CDMA 為核心申請了超過 2000 項的相關專利,在市場上具有壟斷地位。只要你的手機支持 CDMA 網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電信手機),基本上你就擺脫不了高通。 手里有了大把的專利,高通自然要敲手機廠商們一筆,這筆錢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專利授權費:獲得 CDMA 技術專利授權的廠商,必須要交高昂的專利費(過期專利也要收費,因為高通是把新舊技術打包授權)
高通稅:在交了授權費后,廠商們還要繳納一筆「高通稅」,大概占手機售價的 5%
反向專利授權:這是高通發明的一種授權方法,要求所有獲得 CDMA 授權的廠商必須向高通無償提供所有專利授權
得益于以上三點,高通光從專利授權一項就賺得盆滿缽滿,還利用反向專利授權吸引了大批的客戶,而使用了高通 SOC 的廠商只好一副「寶寶心里苦,但寶寶不敢說」的表情。
▲感受一下高通的專利墻,密密麻麻都是專利……
不過,這已經是過去式了,2015 年,國家發改委對高通展開反壟斷調查,最終針對高通的市場壟斷行為責令整改,并且罰款 60 億元人民幣(天價罰款順便破了中國反壟斷罰款的記錄)!協議整改的部分包括:
針對中國境內銷售的手機,由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即 5% 高通稅)改為收取整機售價 65% 的專利費(也就是說打了個 65 折)
高通需向購買了高通專利產品的中國企業提供專利清單,不得對過期專利收取專利費
不再要求中國手機廠商將專利進行反向授權
銷售基帶芯片時,不再續簽一切不合理協議
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
總的來說,國產手機廠商花的專利費更少了,而且也不用反向授權;而高通則豪爽地交了罰款,繼續坐收保護費,雙方皆大歡喜,因此有超過 100 家中國廠商和高通續簽了專利協議。
▲雷總就很爽快地跟高通簽署了專利合同呢 :-P
不過,也有對發改委提出的改革方案不滿意而沒有續簽合同的廠商,典型的就是魅族,高通告魅族,意圖很明顯:
魅族不依賴高通,李楠自稱「魅族可能是絕無僅有的不依靠高通做大做強的手機廠商」(對,魅族是靠阿里做大做強的),那么多年以來,魅族只出過一款搭載高通 SOC 的千元機,和高通的業務交集并不多,因此高通可以不留情面地和魅族撕逼。
發改委對高通提出的整改方案大體上還是比較模糊的,在「不再續簽一切不合理協議」這條中,究竟什么樣的協議才叫「不合理」,高通需要通過司法渠道來把握一下這個度。
萬一高通在這個案子中把魅族告翻了,那相當于為自己收取專利費的「合法性」創造了一個司法案例,以后也就可以大張旗鼓地跟其他廠商叫板了。
乍一看,高通的條款確實有很多不透明不公開的部分,但也是經過發改委許可的合約,從法律層面上看,高通并沒有做得不當的地方,收專利費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高通狀告魅族,只是談不攏的結果,稱不上耍流氓。
魅族是不是耍流氓?
針對高通的挑釁,魅族也很快發出了聲明,首先魅族表示「愿意付費」:
魅族愿意為專利付費,但是需要合理費率。
如果按照高通目前提出的收費標準,并將手機廠商要繳納給高通及 其他數十家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聲明的專利費用疊加,根據由兩位智能手機訴訟案件律師和一位英特爾高管共同撰寫的一份長達 66 頁的報告顯示,這些費用會占手機售價的約 1/3。一臺售價 400 美元的智能手機,需要交納 120 多美元的專利費用!
但話鋒一轉,魅族又指責高通「收費不合理,打擊民族企業」:
若高通得逞,此收費模式作為判例被持續參考,中國整個手機行業都會面臨危機。其實給高通專利費的其他中國品牌,也沒有解決所有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的問題。魅族認為,對待標準必要專利的收費合理性問題,必須有全局的,長期的眼光,不能走到哪里算哪里,得過且過。
高通收取壟斷性的、不合理的費率的情況如果不被制止的話,會有以下戰略性歷史性惡果。首先,每年會有百億美元計的專利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其次,會有一批民族企業的發展遭到不公平的打擊。
雖然魅族整篇聲明都打著「民族企業」的旗號,但實際上,在 6 月份高通提起訴訟之后,OPPO、vivo 都已經與高通簽署了專利授權許可,魅族可以說是「最強釘子戶」。
對魅族來說,2016 年的營業壓力十分巨大。今年魅族的年銷量目標是 2500 萬部,平均每個月需要銷售 200 萬部手機。轉眼 2016 年已經接近尾聲,然而魅族手機依舊銷量平平,盈利都成問題,怎么交得起這筆 5 億元的專利費呢?
更何況,黃章曾表示,希望魅族能夠在年底 IPO 上市,目前看來,希望渺茫。
Geek君有話說
在商業社會里,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高通狀告魅族,實際上是兩家企業博弈的結果,但最終專利費還是嫁接到消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