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淼叔根據一上午群內的公開消息、前員工評價、部分當事人爆料和類似經歷者的分析,為您整理出網易丁磊撕逼陌陌唐巖的前因后果、利害分析和可能后果。
觀眾同學們可能您剛剛打開電梯,對今天轟動中國互聯網的撕逼大戰還不太了解前因后果。這場戰爭一大早就蔓延到了山寨發布會群中,如你所知,這個群里匯聚了全中國的一線媒體互聯網記者、主流公司宣傳、品牌負責人和新銳創業者、投資人,人脈彌補消息密飛,任何一件大事發生后都有前員工甚至當事人出來爆料,堪稱移動版的小知乎。所以淼叔根據一上午群內的公開消息、前員工評價、部分當事人爆料和類似經歷者的分析,為您整理出網易丁磊撕逼陌陌唐巖的前因后果、利害分析和可能后果。
丁三石:凌晨的突襲
首先第一幕,今天(12月10日)凌晨5點,網易發布正式聲明:
網易公司對前員工唐巖(陌陌公司創始人、CEO)在網易工作期間不法行為做出正式聲明:
1、唐巖自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間在網易工作。2011年7月,唐巖擅自在外開設陌陌公司謀取私利。唐巖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網易提供的各種信息、技術資源,私創“陌陌”,從而竊取網易公司商業利益,喪失基本職業操守。其行為違反《勞動合同》及對公司做出的在職期間競業限制的承諾,嚴重違背職業道德。
2、唐巖作為網易前總編輯,利用公司對其信任,向其妻(張思川)做創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此行為涉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腐敗,嚴重損害網易公司權益。
3、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還因個人作風問題于2007年被中國警方拘留10日。作為網易高級員工,唐巖未就此事向公司如實通報。目前,網易公司正在對此事件進行調查。
陌陌創始人唐巖喪失職業操守、利用職務之便實施利益輸送行為,對其工作8年的網易公司造成了名譽損失與商業損失。網易公司保留對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全部不當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特此聲明。
網易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這條消息出來后,群里的記者們沸騰了。一家市值130億美元的公司對一家估值30億美元即將IPO的公司,發動了創始人人格斬首戰,因為后者是前者的前員工。
在大家的熱烈討論中,不少前員工、當事人和采訪過丁磊、唐巖的記者也紛紛參與進來。我們首先根據各位的敘述浮現一下基本事實,然后再看是否對陌陌的上市產生實際影響。
網易的指控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點指控唐巖任職網易期間創業陌陌,竊取商業、技術資源,違反競業禁止條例。山寨群里一位操持過公司上市的高管分析說,這種關于職業操守的指責比較有殺傷力,如果陌陌在提交IPO文件時沒有涉及這一點,那此時就需要向SEC做補充說明,可能將影響后天12日的上市。
隨后,群里某位記者貼出了陌陌招股說明書中風險提示的一段。騰訊科技翻譯版本如下:
可能影響我們的品牌和聲譽,并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負面宣傳
有關我們以及我們的客戶、管理層、社交網絡平臺或商業模式的負面宣傳,可能對我們的品牌及業務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我們不能保證平息這些與我們、我們的管理層和/或我們的服務有關的負面宣傳,以安撫投資者、用戶、客戶和平臺合作伙伴。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與我們公司以及對我們服務的濫用行為有關的負面宣傳,這對我們的品牌、公眾形象和聲譽產生了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會對這些負面宣傳展開防御性的媒體攻勢,尤其是當這些宣傳直接針對我們時。這可能導致營銷費用增加,并分散管理層的注意力,還有可能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2014年11月,我們的聯合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唐巖收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代表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發來的律師信。網之易是網易的關聯公司,唐巖曾經在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受聘于該公司。該律師信稱,由于唐巖2011年7月創辦了陌陌,并在2011年8月推出了陌陌手機應用,而當時的唐巖仍然是網之易的員工,因此認為他違反了與網之易簽訂的雇傭合同,違反了在任職期間不與網之易競爭,并全心奉獻于網之易的條款。該律師信要求唐巖立刻向網之易書面致歉,并保留網之易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唐巖認為這一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因此希望積極為自己辯護。
我們不能預測網之易今后可能就這一針對唐巖發起的指控采取何種行動。倘若網之易通過訴訟繼續主張這一指控,我們無法預測訴訟的時長和結果。無論是非曲直,任何法律行動都會耗費時間,也會分散唐巖的精力,使之無法專心經營我們的業務。倘若網之易今后針對唐巖發起訴訟,他的聲譽將會受到損害,也有可能被判賠償損失和/或終止任何法庭認定的不當行為。另外,雖然這封律師信沒有將陌陌列入其中,但我們無法確保網之易今后不會對我們發起訴訟。任何訴訟都會令我們陷入負面宣傳,并分散管理層的注意力,還會對我們的聲譽、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這封提交于11月28日的IPO文件更新,恰好堵住了前述高管指出的隱患,及時對潛在風險做了披露。所以問題就來了,丁磊如果真的想搞黃陌陌上市,就應該隱忍到今天突然發難,為啥11月份會提前給陌陌發律師函,使對方能及時更新文件、披露風險呢?男人和男人的事情好復雜……
前員工:我們都曾在這家奇葩公司戰斗
再來看第二點指責。網易指控唐巖向其妻開設的廣告公司輸送上百萬元利益。正好山寨群里就有一位當年的當事人。他非常憤慨地表示,當年網易門戶設計了“有態度”這個品牌形象,要制作一批宣傳資料,但又得不到太多預算,唐巖就找自家人的四度公司解決了這件事,九支微電影,最后出價100萬元。該前員工質問,這個價格算貴么?然后他說出了一句足以進標題的名句:“我深為曾經在網易工作而感到可恥”。
同樣針對這兩點指責,唐巖當年的上司、網易門戶前總裁李勇也發出公開信說明。公開信如下:
關于網易聲明的當事人說明
關于網易公司指責唐巖2011年7約-9月私設陌陌公司,我是當時唐巖的上司,有義務說明當時的情況:2011年春節后,唐巖就向我提出離職的想法,我一直挽留。后來(4月中下旬)在知道挽留無望的情況下,提出希望他繼續工作一段時間,至視頻業務負責人到崗并完成交接。當時門戶部門決定加大視頻業務力度,有了新的業務負責人選,但該人選當時負責華南區的銷售,轉崗來北京需要時間。并且這期間已在準備視頻站新版,需要得力的人負責。唐巖表示整個時間太長,我同意他在這期間,可以利用業余時間開展自己的創業。唐巖這期間也是正常上班的。
關于唐巖向四度公司輸送利益,我任職期間網易公司即有過正式調查,結論并不成立。當時丁磊委托過不止一組外部門的同時對四度公司制作的視頻做出報價評估。真是的情況是唐巖了解信任四度公司的制作能力,委托其制作了一批廣告視頻,因為效果較好,后來娛樂頻道也委托其制作了一批微電影。這些作品和網易付出的價格應該都還能找到。
若以嚴格的標準,作為當事員工,我在上述的第一件事情,唐巖在第二件事情的流程上不是沒有瑕疵,但完全當不起網易公司今日的指責。我相信有過公司經歷的人大部分都能了解,我們都是在具體的環境、條件里面對公司的目標、任務,無法追求事事在流程上無懈可擊。事實上公司在對待員工時也很難做到。而如何對待對方的困境,或是否不令對方處于困境,就是好公司和壞公司、好員工和壞員工的差別。
事實上知情的人都了解,在如何對待員工和前員工這一標準上,我們碰上了一個奇葩公司。也有朋友建議多說說,讓更多的人了解這一點。但是跟奇葩糾纏是件犯惡心的事,病樹前頭萬木春,我們還是干點正經。
李勇 2014/12/10
(利益相關:曾為網易公司工作7年,參與過陌陌早期投資。)
李勇最后一段已經說得很重了,更逗逼的是他當年的副手、現在的雪球創始人方三文轉發這條聲明微博說,我也曾在這家奇葩公司工作過……實在看不下去的陳彤出來義正言辭:你們這是要群毆嗎?
有關這兩個指控,總結起來可以簡單歸納為:唐巖當年的確在網易任上開始創業陌陌,但他在此之前5個月左右已經提出辭職而李勇沒放,反而還提升他為總編,希望他做好留守工作,并認可了他在職創業的行為。
而唐巖找自己妻子的廣告公司制作視頻,此事丁磊曾委托“不止一組”人員進行價格評估,并得出結論“利益輸送不成立”。
至于第三點指責,作風問題,呵呵呵呵,淼叔當時在群里說,這事不管真假,但似乎跟網易“有態度”的方針不大相符。
金牌律師:要為陌陌上市保駕護航
以上是事實層面。那么回到觀點層面,這次網易發難是否會對陌陌上市造成阻礙?
前述曾操持過公司上市的高管表示,網易也是在美上市公司,要把這類信息送達SEC還是比較容易的,就看他們僅僅是發消息泄泄怒氣,還是真的要不死不休撕逼了(又有不能透露姓名的先生表示,丁磊還有后手……)
不過,群里有某新銳公司的CEO發現,陌陌在美上市的律師是Skadden的Julia Gao,這位律師在華爾街戰績輝煌,當年被轟成篩子的網秦,在她的保駕護航下也一樣成功上市,陌陌這次的事,有關風險已經預先在IPO文件中做了預警,所以從程序上看,陌陌上市的進程暫時還不會中止。
其他圍觀群眾和記者們的各種評論甚至星座分析就不一一照錄了(誰讓丁磊是天蝎而唐巖卻正好是摩羯呢),不過有一點得到了大多數記者和公司人的認同,那就是何必呢,氣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