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看好五類創業者,分別是:以融資為目的的創業者;只做自己熟悉領域的創業者;太謙虛的創業者;有失敗經歷而從沒成功經歷的創業者;以及“護犢“的創業者。
第一,以融資為目的的創業者
創業者一直以 VC 或 PE 的投融資為榮,覺得自己做的項目(企業),被 VC 或 PE 看中,就是人生最大目標,自己就已經成功。這樣的創業者,一來,他們沒見過大錢,沒有掌控現金的本領,覺得融到錢就是勝利,自身往往有 VC 情結,自己更像做的是 VC,而不是創業者。
第二,只做自己熟悉領域的創業者
創業者會說:起步階段,做自己熟悉領域,比較容易成功;這句話沒錯,但是不能只做自己熟悉的領域,而忘了抬頭看看這個領域的寬度和廣度。跨界成功的可能性要大于專注一個小小細分領域。換言之,現在已經很少有一種商業模式,就能通吃一個領域,往往都是一套商業模式,橫跨幾個領域,互動和合作連橫才可以成功。
第三,太謙虛的創業者
這樣的創業者,很好學,給人感覺很儒雅。可是恰恰創始人需要的不是儒雅,而是兇狠,不停學習是重要的,但學習之后停下來做決定,并且只做一個決定,不管是否正確先執行起來,才是最必要的。太謙虛的創業者,往往結果就是被外界牽著鼻子走,喪失了自己核心思維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四,有失敗經歷而從沒成功經歷的創業者
有失敗經歷的創業者,成功性往往比其他創業者再次失敗性高。這是我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很多人認為失敗者會知道自己問題在哪,重復錯誤不會再犯。但事實證明,失敗的創業者,不服氣心態會導致他們在同一個問題上再次嘗試同樣方法,只是重量級別不同;他們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只是時機不對,換個時間,更使勁一點就會成功,結果的結果,可想而知。
第五,“護犢“的創業者
對于自己當年創業的伙伴、團隊,處于感恩心,比較保護或偏袒,是中國創業企業普遍現象。針對這種現象,只有一句話提醒: 就算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做錯了事,也是要罰,觸犯了法律,還是要懲,家規才能執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