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結束的G20峰會上,中國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國際反避稅大行動,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在國內輿論圈迅速掀起了一輪討論跨國公司在華避稅手段的熱潮,隨即路透社在今天的報道中貿然聲稱微軟在中國被追稅了,這篇文章在國內被廣泛轉載,讓微軟陷入了輿論風暴;隨后有國內媒體搜集了事實之后指出,事件真相并非像路透所指因為微軟有著避稅行為,實則是微軟在執行中美雙邊稅務對等協議。
這一場鬧劇折射出的是在國內輿論界還尚未能理性分析中國全面加入國際反避稅這一行動,就差點又被外媒“忽悠”了。APEC會議剛剛閉幕,中國借這個契機搭建了國際反腐平臺,獲得了遠遠超過許多其他國際會議的價值成果,簽定并發表了諸多雙邊協定和宣言。在最重要的中美關系上,更是達成了一系列的經貿和技術合作協議。而中國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國際反避稅大行動,實則也應該與APEC的相關成果算作一攬子內容,跟反腐平臺一樣,都是進一步增強國際合作的契機。在這個檔口,我們更應該用APEC眼光,用開放共贏的態度來看待國際避稅這一問題。
長期有部分經濟法學界人士認為,中國面臨嚴重的國際避稅損失,而針對跨國企業的避稅與反避稅之爭更是一場“貓鼠大戰”,甚至可以看做“經濟領域新的世界戰爭”。在他們眼中,只有加強稽查力度和處罰力度,才是“贏得”這場戰爭的必要手段。但實質上,這不僅是對國際反避稅合作和雙邊稅收協議的一種誤解,而且是貿易保護主義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打著反避稅幌子的一次復辟。
美國著名法學家小奧利弗·霍姆斯說過,“稅收是我們為社會文明付出的代價”,換個說法可以認為,稅收是推動社會文明不斷發展的一種動力。在中國一步步融入世界核心經濟圈、一點點彰顯自己文明領導力的當前時代,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稅收大國,中國與稅收相關國際政策的態度選擇無疑具有全球意義。
中國選擇在G20峰會上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無疑是有備而來。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中國已經著手反避稅立法,并陸續擴充,2008年頒布《企業所得稅法》之后又對反避稅相關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更與日本、美國、韓國等國家陸續簽訂了雙邊稅收協議。在雙邊稅收協議的產生過程中,得到了微軟、馬士基等知名跨國企業的大力支持。其中,微軟公司提供的雙邊預約定價安排是截至目前全國單一企業補稅金額最大的特別納稅調整。據媒體報道,微軟于2008年12月提出雙邊預約定價申請,中美雙方在完成審核、評估等工作后,經過3年4輪談判,雙邊預約定價開始生效。這一系列前期工作,不僅為后來的企業預約定價提供了參考和典范,更是為中國高調加入G20反避稅行動積累了經驗。
也許很多企業都還沒有真正意識到稅收領域的雙邊合作并不會傷害跨國企業的發展和市場的培育。從前各顧各的稅收政策和避稅方法容易滋生雙方政府對對方企業的不信任感,滋生貿易保護意識,不利于向對方企業開放市場,不利于促進企業間的技術合作和并購,在相互猜忌和排斥中白白浪費掉很多發展機會。所以,在企業的參與和幫助下找到一種相互信任的稅收模式,本身就是對雙邊市場和參與企業的隱性投資,而且能夠造福后人。
在中美雙邊稅收協議擬定的過程當中,微軟就曾促進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與美國國家稅務局(IRS)就稅收的雙邊分成比例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微軟會將已經上繳美國的稅收按照分成比例付給中國,美國再同等返還給微軟。這樣一個雙邊稅務對等協議的形成,對中美企業間的密切合作,對跨國企業的雙邊投資關系,對充分開發利用雙邊市場,都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而馬士基公司參與的雙邊預約定價安排,則大大減輕了稅務機關的調查成本和征收成本。另外,G20確定的原則是對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產生的利潤征稅。當下的中國,既是迅速崛起的“世界工廠”和價值創造地,又是最大最活躍的世界市場,以極大的效率交換著世界的價值。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加入G20的稅收合作體系,都對中國非常有利。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反避稅行動這樣的合作共識下,具體的實施必然存在一些細節性的分歧和沖突。即使是已經達成的雙邊稅收協議,也可能因為偶發的貿易保護回潮而影響落實。根據法律原則,當國內法與雙邊協定在針對跨國企業的稅收活動中發生不一致的情況時,國際法優先于國內法適用。飲水思源、落葉歸根,無論在任何時候,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健康的市場環境,都是創造稅收的前提條件。那么在贏得了國際舞臺上應有的地位之后,能否在細節執行上也同樣精彩,中國仍然任重道遠。為了維持與包括美國在內其他國家良好的經濟合作,中國也必須放棄對經濟發展受惠的獨占性追求,從稅收、技術、市場等各方面尋求充分的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