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名的兩個下載站最近宣布要關閉了。一個是“人人影視”,一個是“射手網”。前者一度以提供影視劇下載而著名,后者則并不提供影視劇下載,但提供的是“影視劇字幕”。
人人影視涉嫌盜版侵權,故而它的關閉并不是很奇怪。但射手網僅僅是提供翻譯好的字幕下載,并沒有影視劇本身的下載,難道也侵權了?
答案很清楚:是的。著作權的財產權項下包括十幾種權利,其中“翻譯權”赫然在列。換句話說,如果未得到著作權人的許可,對作品進行翻譯并大眾傳播,就是侵權。有些著作權人會放棄財產權中的部分權利(比如放棄翻譯權),但一般意義上,影視作品的著作權人,是不會放棄的。All Rights Reserved——這句我們經常看到的話,就表明,著作權人什么權利都沒有放棄。
故而,射手網的關閉,極有可能和“侵權”有關。在這個問題的性質上,它和人人影視直接提供影視劇下載,是一樣的:涉嫌盜版。
但是,從這兩個網站因侵權而達成的后果來看,是截然不同的。
版權這個東西,從來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商業問題。大多數的侵權案子,并不是對人身權的訴訟,而是對財產權。
互聯網這個多媒體,內容形式無非就是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后兩者的經營者遠遠比前兩者來得更為重視自己的權利(文字圖片中算是重視自己權益的大概只有小說網站,而視頻的重視程度又超過音頻)。無它,利益相對更大罷了。拍一部5分鐘的短劇的成本,遠遠超過寫一篇2千字的文章。更重要的是,由于利益大,視頻的買賣金額都是極大的數字——曾經中國電視連續劇被炒賣到過百萬一集。如果一家公司足夠有錢投入足夠多的版權買入,那么,它就可以以版權為武器,驅逐資本不夠雄厚的競爭者。視頻網站的版權儲備,是實打實的資產。而那些天天發發新聞、評論的網站們,從來不會說我儲備了多少條新聞、多少篇評論的——壓根沒把它當資產看。
所以,版權這個事,直白地說,競爭策略。大家都是光棍無產者的時候,沒人會把它當回事。有些個人有產了,自然講有產者的規矩了。人還是那個人,公司還是那個公司,從盜版者到極力主張版權,不是ta道德水平突飛猛進了,而是錢包突飛猛進了。
2009年9月,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盟在京啟動,當時這個聯盟的組織成員主要是搜狐、激動和優朋普樂發起,聯合百多家權利方,主要控訴對象是優酷、土豆等視頻網站,搜狐甚至啟動了向優酷索賠5000萬到1億元人民幣的官司。過了一個月,該聯盟又再次在深圳發動了一次運動,這次控訴的對象主要針對迅雷。
沉寂了數年后,13年年底,這個聯盟又動作了,這次的對象是百度和快播。頗為有趣的是,優酷的掌門人(也是土豆的控制人)古永鏘坐在了搜狐張朝陽邊上,一起來聲討那些萬惡的盜版方。而江湖上有所謂“山寨之王”的騰訊公司,在剛剛召開的烏鎮互聯網大會上也開始大談“IP”(知識產權)了。
全球對版權立法最嚴苛的大概就是美國人了,他們的《千禧年數字版權法》連美國自己的法律學者都覺得有點矯枉過正了,比如萊斯格就專門寫書痛批過。不過,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美國初建國時,哪里有什么正版書籍可以看,大部分都是從歐洲盜版過去的。
版權游戲,充分說明,如果一個市場都是光腳的時候,自然野蠻競爭。但凡有幾個人穿上鞋時,就會以“鞋子”的名義,要求光腳者出局,要不,你和我一起穿鞋吧,那就看誰有錢買更多的鞋了。
著作權人,其實大多數時候,不是自然人,而是機構。
比如說,很多出版社是出版物(比如圖書)的著作權人——至少和寫作者同為著作權人。這本書明明是美國人史密斯寫的,中國人張三想翻譯成中文,史密斯同意即可嗎?
不是的。一般而言,史密斯并不會拒絕自己的英文作品被翻譯成中文。但史密斯無權單方面決定這個事。如果史密斯夠大牌,他還可以有一定的話語權,如果不是那么大牌,這件事基本上是史密斯英文作品的出版社來決定的。
于是,你想翻譯成中文的,不是你想就可以的。史密斯英文書的出版社會索要一筆費用,以換取你翻譯的授權獲得。
在這樣的機制下,有時候會碰到這種情況:張三覺得史密斯的書很不錯,打算翻譯。一聯系史密斯當時的出版社,后者告訴他,我們已經賣給你們中國的某個出版社了。但你就是遍尋不著這本書的中譯本。道理很簡單,買方買了以后,就在那里擱著了。
這種情況,在暢銷書領域中還不多見,但在嚴肅的學術書領域中,是極其常見的事。
前文提到的萊斯格這位美國著名的法學家,對這類事深惡痛絕。他夠大牌,于是他出《代碼2》這本書的時候,堅持使用“CC授權,創作共用”的方式。現在張三要翻譯萊斯格的書,沒那個老外出版社什么事兒了,甚至不需要專門去取得萊斯格的同意。因為萊斯格已經放棄“翻譯權”了。
我經常會表述對“現有版權制度的痛恨”這種觀點,反對者通常就是那么一句話:沒有版權制度,你還有啥可看的?
說這話的人,是真心不了解版權制度,連現有的版權制度都不了解。著作權項下的權利,著作權人是可以放棄的。
經過一番改造,這個世界有了“creative commons”這種東西,中文叫“創作共用”。有時候,人們根據舊有的版權的英文CopyRight,把這種新的改造過的版權體系,稱之為“CopyLeft”。CopyRight通常緊跟著一句話“All Rights Reserved”(一切權利保留),但CopyLeft卻在放棄部分權利,比如:各種財產權(人身權還保留,比如要求署名)。
版權制度對傳播而言,是有阻礙作用的。因為通常會需要你付費。但我也不反對,對于著作權人,創造一個作品是有成本的,大家都不付費,至少娛樂產業就基本完蛋。如何平衡著作權人的收益問題和傳播的通暢問題,這中間需要一個平衡。而CopyLeft,從目前來看,是一個不錯的折衷方案。
我們回到文頭的這兩個網站來。
人人影視從事的影視劇下載,這對著作權人的傷害太大。假設推到一個極端情況:所有的影視劇,都可以在網站上免費下載,那么影視業就此覆滅,大概不算什么過于夸張的表述。影視劇免費下載是把著作權項下的所有財產權全部給侵占了的。
但射手網對著作權人的傷害沒有那么嚴重。它只是提供了翻譯好的字幕下載。誰也不會認為看完了字幕就等于看完了這部影視劇。同樣假設推到一個極端情況:所有的影視劇翻譯字幕,都自射手網上有下載,那么影視業就此覆滅,也未免太過夸張。
從商業角度來說,射手網的著作權財產權的傷害結果微乎其微。而它帶來的好處是很大的:真有人拿著這個當英語學習文本的。還有一種情景是:看完了一部劇,想寫寫心得或劇評,有了獨立的字幕文件,大概就不需要再回過頭去跳著找影視劇里的相應場景了。
在現有的版權制度下,的確,射手網有侵權的嫌疑。但所有的制度都不見得非要永久執行下去。時代的變化而導致制度產生改變,是極其正常的事。
我并不想為射手網喊冤,但我想說的事是,現有版權制度該改改了。一部影視劇為什么還一定要死守著“All Rights Reserved”呢?字幕翻譯權這個部分,用“創作共用”有什么不好呢?字幕網民自行翻譯免費下載,對影視劇著作權人,又有多么了不得的傷害呢?
至于說,當一切影視劇都正版化了由引進方自行配上字幕后,類似射手網這種網站存在的必要性也就不大了——這個就讓市場自行去調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