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市的黃小姐投訴,她在該市一家水療館發現女更衣室內裝有視頻監控,且更衣室內的實況被直播到水療館大廳。黃小姐稱,水療館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水療館負責人稱,設置視頻監控是出于保安需求,已直播2年并未收到投訴,起碼有六七成客人支持該做法。
“直播更衣”要安全還是要隱私?
將更衣室的監控視頻向售票大廳所有客人直播,遭到了一些女顧客的憤然投訴。這明顯是一種侵犯顧客隱私權的不當行為,水療館卻以出于保安需要“防賊”為由、佐以“直播2年并未收到投訴,起碼有六七成客人支持”為據為己開脫,實在讓人啞然無語。
水療館是個公共場所,魚龍混雜,良莠不齊,難免會有“賊”光顧。出于對顧客財物安全負責,設置一些攝像探頭以“防賊”也并非不可。但是,作為一項管理措施,應該注重它的科學性、周密性和合法性,攝像頭既可以將“賊”的行為置于監控之中,又容易將顧客的隱私暴露無遺,這顯然是兼顧了一方卻忽視了另一方,是以犧牲顧客的隱私權為代價換來財產安全權,既不人性也不道德。
即使是顧客的行為可以受到監督,甚至更衣的行為也不是不能攝像,如果僅作為一種安保手段用作資料保存,而且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多少還可以說得通。現在居然要在售票大廳對所有顧客現場直播,就完全背離了安全監管的本意,演變成了赤裸裸的隱私泄露,這究竟是想讓所有顧客來代替水療館行使安保管理職責、還是借此滿足部分人的偷窺心理吸引更多的顧客光臨?
所謂“直播2年沒有投訴”就一定合理合法?依我看來,沒有人投訴首先是因為許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舉動會直播,再者就是一些人自身缺乏強烈的維權意識,三是部分顧客本身思想觀念前衛,對更衣行為被直播看得比較淡。至于“六七成客人支持”的說法不知道有什么根據,就算是有民意調查,我猜測恐怕也更多來自于男性顧客的意見,畢竟部分心理陰暗的男性顧客正好有機會樂享女性顧客的“春光”,哪里還會去投訴和反對?
隱私權是公民的一種非常重要的人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隱私權的范圍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禁止以窺視、竊聽、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收集、儲存、公布涉及自然人的隱私資料,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水療館是個商業經營場所,也該毫無條件的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須知,“防偷錢財”與“防窺隱私”同樣重要,別為了減少安保麻煩和責任,就忽視顧客的人格尊嚴和隱私,這樣擅自直播顧客隱私行為的做法,既缺乏商業道德,也涉嫌違法違規,是該被有關部門予以嚴禁甚至是遭受查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