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公安部網站獲悉。根據《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務院辦公廳《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和國家標準委《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經對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對公共安全行業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公安部決定廢止《軍工產品儲存庫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26-1992)等213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強制性標準104項、推薦性標準109項)。此公告8月30日發布之日起213項標準停止施行。
其中104項強制性行業標準中,涉及安防行業的有《GA26-1992軍工產品儲存庫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28-1992貨幣印制企業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366-2001車輛防盜報警材安裝規范》《GA518-2004銀行營業場所透明防護屏障安裝規范》《GA330-2001351MHz報警傳輸技術規范》《GA962-2011公安專用無線視音頻傳輸系統設備技術規范》以及2008年頒布的指紋信息應用相關標準。
其中109項推薦性行業標準中,涉及安防行業的有《GA/T368-2001入侵報警系統技術要求》、《GA/T646-2006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矩陣切換設備通用技術要求》、《GA/T647-2006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前端設備控制協議V1.0》、《GA/T669.4-2008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 技術標準 第4部分:視音頻編、解碼技術要求》、《GA/T669.5-2008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 技術標準 第5部分: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等相關標準。
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廢止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