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車用氣瓶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車用氣瓶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大力推廣清潔能源使用。車用氣瓶電子監管系統是將車用氣瓶使用登記及檢驗等數據信息錄入數據庫,并在每只車用氣瓶上粘貼一電子標簽,在加氣前用掃碼器對電子標簽進行掃描比對,對符合要求的氣瓶加氣機連鎖控制閥開啟加氣,否則加氣機連鎖控制閥關閉無法加氣,從而有效的控制違法車用氣瓶的使用。此項工作是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手段加強對車用氣瓶安全監管,將車用氣瓶存在的安全風險降到最低,避免和減少車用氣瓶安全事故的發生。
市安委會要求各級各部門按照先試點運行、后整體實施的原則,采取積極穩妥的方法,分三個階段開展車用氣瓶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工作:在2014年9月10日前,建立車用氣瓶動態監管系統數據庫,搭建連接燃氣汽車銷售單位、車用氣瓶充裝單位、檢驗單位、監察機構等互聯互通數據平臺,完成3個試點加氣站試運行工作;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加氣站信息化提升、改造,燃氣汽車車用氣瓶電子標簽粘貼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車用氣瓶電子監管系統的建設,全市整體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