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總體環境執法力量較薄弱,與我市繁重的執法任務不相適應。大部制和簡政強鎮改革后,實現了綜合執法,執法重心下移,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執法力量,但由于基層環保執法配套跟不上,存在人員少、執法不專業、崗位職責不明確等問題。
措施:使用移動執法系統
今年,我市將理順市、區、鎮(街道)環境監管職責,建立市督查、區檢查、鎮(街道)巡查、村(居)協查的“環境大監管”體系,實現監管權層層覆蓋,編織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成立市、區、鎮(街道)三級違法排污專業巡查隊,抽調專職執法人員,開展獨立、快速、全天候巡查,保持執法檢查高壓態勢。
為了使環保執法監督更加有力、高效,我市今年還將建設環境監察一體化的移動執法系統,隨時隨地查詢企業的環保審批、排污許可證、行政處罰、在線監測的實時數據等排污信息,并通過移動終端完成整個執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