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于10月28日印發了《廣東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加快新型基礎設施發展,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戰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一業帶百業”,助力產業升級、培育發展新動能、帶動創業就業、利當前惠長遠的戰略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基礎設施體系,有效支撐廣東經濟發展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等相關單位,在充分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編制了《實施方案》。
二、政策制定主要考慮
(一)注重分類指導。考慮信息基礎設施、創新基礎設施和融合基礎設施等三類新型基礎設施發展基礎不一、發展特點不盡相同,《實施方案》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予以推進:圍繞構建一體化網絡的目標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從打造集群的角度推進創新基礎設施建設,以推進“智慧+”工程建設的方式推進融合基礎設施建設。
(二)注重創新引領。《實施方案》基于創新驅動、引領發展的考慮,一方面,針對新型基礎設施技術迭代快的特點,提出前瞻布局未來網絡、加強重大科技設施建設、推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等舉措;另一方面,針對高端芯片、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卡脖子”問題,注重從自主可控的角度予以推進。
(三)注重市場主導。與政府主導型的傳統基礎設施相比,新型基礎設施在投資屬性、建設運營等方面存在較大差別。《實施方案》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提出實施新型基礎設施信貸支持專項計劃、開展基礎設施信托投資基金(REITs)試點等融資支持方式,推動構建市場化資金為主、政府財政資金為輔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
(四)注重需求牽引。與傳統基礎設施需求固定、應用場景明確的特點不同,5G、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型基礎設施創新性強、應用融合度高,《實施方案》同步提出推動試點示范和打造應用場景等舉措促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三、政策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針對三類新型基礎設施特點,分別提出建成全國領先的基礎和專用網絡體系、打造高水平的創新基礎設施集群、構筑經濟社會智慧化運行的基礎設施體系三大行動目標。在此基礎上,提出廣東新型基礎設施三年發展總體目標,即到2022年,廣東新型基礎設施發展水平領先全國,初步形成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絡為基礎,支撐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的新型基礎設施體系。
(二)主要任務。《實施方案》按照“1+4+10”框架即“構建一體化網絡、打造四大集群、推進十大工程”,分類提出三方面共19項重點任務,統籌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創新基礎設施和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夯實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一是以構建泛在互聯一體化網絡為主體,加快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廣東加快推進無線網絡、光纖網絡、物聯網等各類基礎網絡設施建設,立足制造業產業優勢,大力推進工業互聯網等專用網絡設施建設,信息網絡優勢明顯。比如,廣東5G基站數量居全國第一,截至2020年10月已突破10萬座。《實施方案》著眼鞏固廣東信息網絡優勢地位,科學研判各類網絡一體化互聯發展趨勢,提出構建泛在互聯一體化網絡發展方向,提出高質量建設5G網絡,高水平建成全光網省,推動物聯網深度覆蓋,打造全國領先的工業互聯網以及前瞻布局未來網絡等5項工作目標,明確了到2022年,累計建成5G基站22萬個、加快實現全省20戶以上自然村光網全覆蓋、建成50個以上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成5個以上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20家以上行業/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帶動超過5萬家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等工作目標。
二是以打造四大創新能力支撐集群為重點,推進創新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廣東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推進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省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等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圍繞數字化發展需求,大力發展以超算中心為引領的先進算力設施。《實施方案》立足建設科技創新強省,抓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和大灣區綜合性科學中心的機遇,提出了打造四大創新能力支撐集群的任務,即打造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構建布局科學合理高效的先進算力集群、建設高水平產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集群以及打造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基礎設施集群。
三是以推進十大智慧工程建設為抓手,推動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傳統基礎設施深度應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轉型升級,進而形成的融合基礎設施,是新型基礎設施的重要方面。廣東是數字經濟大省,交通、物流、能源、環保、應急等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發展水平位居全國前列。圍繞廣東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經濟社會數字化發展對新型基礎設施的需求,《實施方案》提出打造智慧能源工程、智慧交通工程、智慧城市工程、智慧物流工程、智慧醫療工程、智慧教育工程、智慧農業工程、智慧水利工程、智慧環保工程以及智慧應急工程等十大智慧工程,進一步提升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賦能作用,爭取到2022年,初步形成適應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的基礎設施體系。
(三)保障措施。《實施方案》主要從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項目儲備、拓寬融資渠道、打造應用場景、完善配套條件等五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加快統籌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立廣東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統籌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同時,對各地各部門加強工作落實作出了要求。
二是強化項目儲備。《實施方案》提出建立全省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重點保障各類要素等舉措。為及早做好項目儲備,省發展改革委已會同各地各部門對全省目前在建及正在謀劃的新型基礎設施項目進行了梳理,初步匯總了700多個項目,總投資超1萬億元。經測算,預計2020-2022年三年內至少完成投資約6600億元。
三是拓寬融資渠道。針對新型基礎設施特點,《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提出了加大財政資金支持、推動銀行金融機構實施新型基礎設施信貸支持專項計劃、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等一系列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的舉措。
四是打造應用場景。新型基礎設施與傳統基礎設施應用場景確定不同,在加快推進建設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其應用場景的打造。為此,《實施方案》在保障措施中專門提出,要聚焦推進十大智慧工程,定期編制發布應用場景建設需求清單,把建設施和用設施結合起來。
五是完善配套條件。對新型基礎設施項目能源保障、稅收優惠、土地出讓等方面配套條件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同時,明確了各級交通、水利、能源等專項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要適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合理配置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