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微信公眾號發表題為《暴走漫畫被封禁事件啟示:侮辱英雄代價有多大?》的文章,文章指出,捍衛英雄是重大的時代命題, 保護英雄是企業新媒體運營底線,對于很多將新媒體作為重要形象窗口的企業而言,暴走漫畫事件也是一個警醒,切不可為了吸引粉絲關注或者借口“言論自由”而調侃甚至侮辱英烈。這是輿論的底線,更是法律的底線。
全文如下:
5月下旬以來,新華社、人民網等中央媒體陸續推出與習近平總書記崇尚英雄、緬懷英烈相關的述評文章,全國各主要新聞網站均在顯要位置給予轉發和推薦,引發輿論對英雄話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截至5月25日,全網共刊發相關新聞資訊達1700余篇。
捍衛英雄是重大的時代命題
英雄是為民族復興、人民解放、人類進步而獻身的人,是民族的價值標桿、精神脊梁、寶貴財富,丟掉英雄就是丟掉了民族的過去和未來。然而,在過去一段時間,輿論場上一些輕視、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詆毀英雄的現象仍不時發生,對英雄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各項權益造成嚴重傷害,給青少年一代帶來錯誤的價值觀導向,威脅到中華民族對英雄精神的繼承和弘揚,引發英雄后人以及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
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早有察覺。2014年10月31日,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就曾指出,有些人刻意抹黑我們的英雄人物,歪曲我們的光輝歷史,要引起我們高度警覺。2015年9月2日,在頒發“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章儀式上,習近平又指出,我們要銘記一切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作出貢獻的英雄們,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
抗日烈士、愛國主義作家郁達夫說過:“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個有英雄卻不知敬重愛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藥的。”維護英雄的聲譽形象,保護英雄及其后人的合法權益,已成為一個重大的時代命題。
英烈保護法讓惡意詆毀付出代價
今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該法第26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規定正是對各種詆毀和侮辱英烈、破壞英烈形象言行的明確回應,傳達出捍衛英烈的鮮明價值導向,對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弘揚英烈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發揮重要作用。
該部法律的施行,為相關部門依法打擊調侃甚至詆毀英烈的言行提供了法律依據,近期多地檢察機關就此采取了法律行動。據媒體報道,5月1日以來,河北懷來、湖南長沙等地檢察機關主動出擊,分別就網上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董存瑞、雷鋒等英烈的大量網絡信息進行調查處置,懷來縣檢察院發起了全國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對各類詆毀英烈的言行形成震懾。
暴走漫畫調侃英雄遭封禁教訓慘痛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22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發現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今年5月8日,也就是該法實施后的第8天,知名互聯網動漫品牌暴走漫畫發布了一段58秒的短視頻,其中部分臺詞被質疑為戲謔甚至侮辱董存瑞和葉挺兩位烈士。該視頻被媒體曝光后,今日頭條、新浪微博、優酷、愛奇藝等網絡平臺陸續對暴走漫畫旗下賬號實施封禁處理。這家創業十年、估值40億元的互聯網內容創業公司為此付出了慘重代價。
5月23日,也就是5月25日董存瑞烈士犧牲紀念日前夕,暴走漫畫聯合創始人任劍等向隆化董存瑞烈士紀念碑敬獻花籃,并公開道歉。任劍在道歉信中坦言:“公司員工平均年齡26歲,他們年輕有創意,有熱情,但沒有經歷過磨難,容易對今天的一切感到理所應當。同時,事件也暴露了團隊法律意識薄弱,公司管理機制不完善。”誠意雖有,悔之晚矣。暴走漫畫積十年之功成就的業績,不得不因為一次難以挽回的錯誤而痛悔不已,教訓慘痛。
保護英雄是企業新媒體運營底線
英雄是重要的內容創作資源,在保護英雄、崇尚英雄、弘揚英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合理運用英雄題材,不僅具有良好的社會價值引導作用,也往往為創作者帶來豐厚的經濟回報。2014年,3D主旋律電影《智取威虎山》上映,藝術再現了剿匪英雄楊子榮的光輝形象,受到觀眾的追捧和好評,獲得8.8億元票房,實現了社會和經濟效益雙豐收。反觀暴走漫畫事件,內容失控,審核不嚴,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近年來,雷鋒、董存瑞、狼牙山五壯士、邱少云、劉胡蘭等英雄人物時常遭受網絡名人甚至個別知名企業的詆毀,輿論對此多有不滿但缺少法律維權途徑。此次英烈保護法的實施,賦予檢察機關就此發起公益訴訟的職責和權力,為英烈保護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落地條件。
英烈保護法實施后,一些互聯網內容創作企業及網絡平臺,無論是有心為之,還是監管不力,一旦發生侮辱英烈事件,就可能同時面對輿論譴責、行政處罰、司法訴訟等三重不利局面,企業輕則形象大跌、聲譽掃地,重則一蹶不振、破產倒閉。
對此,不只是互聯網企業,傳統企業同樣不可輕視。對于很多將新媒體作為重要形象窗口的企業而言,暴走漫畫事件也是一個警醒,切不可為了吸引粉絲關注或者借口“言論自由”而調侃甚至侮辱英烈。這是輿論的底線,更是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