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美國商務部、中國商務部、中興通訊先后發布了一份聲明:
美國商務部:中興通訊公司等中國企業違反了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因此,將其列入“實體清單”,對中興等公司采取限制出口措施。
中國商務部: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中興通訊:1、作為深港兩地上市的全球化公司,中興通訊致力于遵循國際行業慣例及所在國法律法規;2、中興通訊一直以來積極配合美國所有相關機構的調查,并將繼續保持合作態度,同時與有關各方保持溝通,致力尋求盡快解決事件的方案。
看上去中興像攤上了大事,因為限制采購就意味著美系供應商將集體給中興斷貨,其中包括高通、康寧、NXP、Skywork等。這對以通訊設備和終端為主業的中興來說,幾乎算得上滅頂之災。
但是,事情沒這么簡單。
一份機密文件
2012年3月,據路透社報道,中興與伊朗電信公司TCI于2010年簽訂了一份價值為1億3千萬美元的銷售合同,其中包括了一套強大的監聽系統。而在這套系統中,分別有來自微軟、惠普、甲骨文、思科、戴爾等美國公司的技術和元件。
由于當時的伊朗和美國的關系十分惡劣,后者便對前者采取了貿易制裁。所以,理論上中興提供給伊朗的這套系統便屬于禁售產品。很快,FBI(美國聯邦調查局)便介入調查。
據中興一位名叫Yablon的在職法律顧問披露,在他看到的合同上,中興的確嘗試通過空殼公司——八星北京——向TCI出售美國禁售產品。
另外,Yablon還允許FBI進入他的電腦進行取證,隨即,一些中興的內部文件便被提取并公開。其中便包含一份在2011年9月2日,由中興通訊總裁史立榮親自簽署的《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公司出口管制相關業務的報告》。
圖片來源:@汪澤其
在這份報告的“現狀”部分,中興指出:
目前風險最大的是伊朗的在執行項目。
2010年6月聯合國通過了新一輪對伊朗的制裁,雖然制裁本身并不針對民用通訊業,但實踐中也產生了一些影響。更重要的是美國在2010年通過了《全面制裁、問責及撤資伊朗法案》,加大了對伊朗的制裁強度,各國銀行業的風險控制也加大了我司的融資難度。
我司在2010年底與伊朗客戶簽訂了四方項目合同,采取的是半隔斷方式,即由我司向客戶供應自產設備,我司的合作企業向客戶工業美國敏感外購件(同樣的項目,F7指定了一加獨立公司直接與客戶簽訂雙方合同)。
我司合作企業自身資信及能力較弱,執行項目難度較大,造成目前其絕大部分執行工作都是實際由中興通訊在做,沒有較好地起到隔斷風險的作用。
在“其他風險”部分,中興還特地指出:
我司的轉出口行為,特別是針對伊朗項目,有被美國列入黑名單的潛在可能,如被列入黑名單,我司將面臨美國產品供應鏈斷掉的風險。
如你所見,如今一語成讖。
不孤獨的中興
當然,中興絕非個例,這樣的事件在全球范圍內俯仰即是,甚至在中興自己的這份機密文件中也有舉例:
2011年1月26日,深圳馳創公司董事長吳振洲在美國被美國法院以非法對華出口美國國防物質的罪名,判處8年監禁,同時馳創被禁止從事出口交易。
2011年5月24日,美國政府將3家向伊朗出口管制設備及技術的中國公司列入黑名單。
而與中興事件最為接近的莫過于,同樣是通訊公司的愛立信,在2012年將違禁的電信設備出售給同樣被美國貿易制裁的古巴。為此,愛立信支付了175萬美元的罰款。
根據最新消息,中興已經派遣工作組赴美進行談判,最終的處理結果尚未可知。但值得注意的是,時隔4年之后,為何美國要在此時突然采取行動呢?對此,雷鋒網記者采訪了數位業內人士,得到的反饋均與正在進行的美國大選有關。
“制裁之后,給中興供貨的美系供應鏈廠商必然遭受損失,從而波及財團對己方議會成員的支持。”
由此可見,中興儼然成為了利益集團進行博弈的炮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興的內部人士也同樣持這種說法。
不僅是供應鏈危機
由于在美國商務部的聲明中,并沒有限制中興在美國的銷售行為。所以從表面上看,中興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它暫時拿不到美系供應商的元件。但據資深業內人士向雷鋒網記者透露,實際的情況可能正好相反:
“中國有很多代理商,中興不會拿不到元件。就類似洗錢,多轉幾道而已。”
“深圳山寨廠商的元件都是走代理。大代理的量都很大,只要有利潤,中興就能拿到元件。”
“但中興的終端想在美國賣就有些難辦,因為它(中興)無法解釋元件來源。”
據中興通訊執行副總裁曾學忠公布的數據:在2015年,中興智能手機的總出貨量為5600萬,其中在美國的出貨量就達到了1500萬。因此,相對于供應鏈危機來說,中興更為焦慮的可能是超過26%的終端市場該如何處理。因此,這次談判對中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雷鋒網記者也將持續關注此事的后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