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是一家創新型的企業嗎?前不久,歐洲一家通信制造商的高管在一個非正式場合這樣講道:過去20多年全球通信行業的最大事件是華為的意外崛起,華為以價格和技術的破壞性創新徹底顛覆了通信產業的傳統格局,從而讓世界絕大多數普通人都能享受到低價優質的信息服務。
然而,令人納悶的是,“創新”一詞在華為的“管理詞典”中卻不多見,在任正非20多年來的上百次講話、文章和華為的文件中,“創新”是被提到最少的。尤其在近兩年所謂的“互聯網思維”大行其道、風靡整個中國產業界的氛圍下,任正非卻在華為15萬員工中大談以烏龜精神追趕龍飛船,要求上上下下“拒絕機會主義”,沿著華為既定的道路,并且不被路旁的鮮花所干擾,堅定信心地朝前走……
那么,這一切背后到底反映著什么樣的企業哲學觀,以及在哲學觀基礎上的華為的創新理念和創新實踐、創新故事?
一、關于創新:追隨·連續·顛覆
什么叫追隨型創新呢?就是模仿。中國大量互聯網公司、科技企業的所謂創新,都應該屬于追隨型創新,包括華為的早中期,甚至在今天,很多產品都屬于追隨型創新。這跟我們的文化有很大關系。
中國教育與美國教育的不同是,美國從孩子開始,就讓他們展開大視野,培養他們領袖精神的成長。而中國重在培養孩子的循規蹈矩的工匠精神,工匠文化的背后是模仿型思維。
由于歷史、文化、制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東方民族在模仿式創新方面非常有智慧—日本人在這方面尤其突出。但在顛覆性創新方面,在另辟蹊徑的創新方面,我們與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相比,有很大的缺陷。但是,這也不完全是壞事。幾年前有兩位美國學者在一篇相對客觀嚴謹、不帶偏見的報告中評價說,中國人的創新本質不在常規的突破層面上,而在于對現有突破的商業化運籌方面。換而言之,美國人認為,創新應是一次大飛躍,而中國式創新是通過一連串的增量式步驟逐步完成的。這里面包含了兩層意思:一個是中國式的追隨型創新,更多是建立在商業層面。第二,它是一種增量式的突破,而非爆炸式的突破。這篇文章的題目叫做“建立連接—中國電信巨人的崛起”,文章對中國電信企業尤其是華為的創新實踐是充分肯定的。
連續型創新。一部人類的文明史是由一個一個的鬼神構成的,耶穌、孔子、釋迦牟尼、穆罕默德、柏拉圖、華盛頓、盧梭,包括愛因斯坦等等,他們是神,當然也是鬼。有些人更多是鬼,有些人更多是神,但是歷史記住了他們。他們從不同的領域,政治、學術、科技等領域,無不對他們所處的時代帶來了某些爆炸性的破壞,或者爆炸性的進步。從短鏡頭來看,歷史充滿了斷裂,但是從長鏡頭看,一個一個的斷裂,使得大事件都不過是文明一個一個的連接點,連續性才是文明的常態。也就是說,那些偉人們—偉大的政客、哲學家、科學家—他們在某一階段的某一方面帶來了爆炸式的創新,或者說顛覆,但是,一個技術、一種觀念,最終要真正形成對人類歷史進程影響的時候,需要很多準偉人,亞卓越的普通人—普通的政治家,普通的科學家,普通的商人們—把爆炸性的東西,進一步細化、進一步邏輯化。顛覆性創新在它出現的早期一般都是粗糙的,小眾的,離市場化比較遠的。當顛覆性創新期待達成對歷史進步、對商業生態的巨大改變時,就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對其進行來自不同方面的細化、邏輯化、商業化。
所以,科技進步的邏輯是什么呢?爆炸性發明與建立在填補空白基礎上的完形化研究,以及不斷擴大化的市場應用,這兩者的互為補充和完善,才能構成對人類發展的廣泛改變和深刻影響。這也就是說,我們既需要顛覆性創新,但更常態的東西則是對顛覆性創新的應用化、市場化,包括進一步完善化。二者缺一不可。
客觀地說,華為的20多年更多的是追隨式創新加連續型創新。到2012年,華為累計獲得授權的中國專利是2萬1千多件,累計獲得授權的外國專利是8千多件,2013年似乎更多了一點。但是在核心芯片、操作系統、核心元器件方面,華為還必須依賴于美國。
顛覆性創新。包括顛覆性的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人們通過鍛煉肌肉可以舉起一架汽車,但總有極限,因為骨骼的支撐是有限的。所以,必須尋求新的超越路徑,技術如此,商業模式也是如此。在過去30年,信息產業領域到底有哪些技術可以稱作顛覆性技術呢?多數看法認為,光的傳輸、Windows當之無愧。高通的CDMA、歐洲的GSM、Google的Android操作系統,蘋果的操作系統都可歸于此類,因為它們都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行業標準,確立了新的標準,除此之外,還有多少技術可以被稱為顛覆性的呢?充滿著爭議。
什么樣的創新在互聯網時代才能被稱作“能夠廣泛影響人類的生活”?大約更多的是商業模式的創新。
喬布斯去世之后,美國《時代周刊》發表了一篇文章《當今時代誰最性感》。誰最性感呢?那些戰略資源的整合者,而不是技術創新者。他們是狂野的理想主義者,關注并挑戰潛在的市場。《時代周刊》是這么說的:他們有想法,善于包裝并完善他人的想法,善于利用并優化他人的發明,直到這些想法和發明,成為令人難以抗拒的新產品,從而改變整個商業模式和商業生態。他們是混音的藝術家,是指揮家,是戰略家。“發明家曾經很酷。他們曾經是卓越而浪漫的人物。比如達·芬奇、本杰明、富蘭克林和尼古拉·特斯拉那樣的流氓天才”—美國人埃隆·馬斯克的電動汽車起名叫特斯拉,就是用以紀念這位“流氓天才”—“引下閃電,偷走上帝的神圣之火。但現在一切都變了。究竟發生了什么?發明家為什么失掉了他們頭上神圣的光環呢?科學發明何時不再性感……”,《時代周刊》指出,“我很不情愿地把責任歸咎于剛剛離世的、偉大的史蒂夫。喬布斯身上。誰是發明第一臺電子音樂的可憐混蛋,誰發明了平板電腦,誰發明了智能手機,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他們從來沒有登上過時代周刊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