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谷歌和甲骨文之間長達7年的法律訟戰進入新階段。甲骨文當地時間周五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一家聯邦陪審團去年做出的關于谷歌對甲骨文Java軟件代碼的使用沒有違反美國版權法的判決。
對以上消息,谷歌拒絕發表評論。
兩家公司自2010年以來一直就該爭端在訴諸法庭,當時甲骨文起訴谷歌時聲稱后者在它的安卓(Android)移動軟件中使用了甲骨文的Java軟件中部分代碼。此案現在已經經歷了兩次聯邦法院審判,并且地方法院的判決還曾遭遇上訴法院推翻,該案還曾在美國最高法院有短暫逗留。甲骨文在該案中尋求來自谷歌高達90億美元的侵權損害賠償。
2010年1月份,甲骨文完成了對Sun微系統公司的收購,后者是Java程序語言及平臺的開發商。那年的8月份,甲骨文起訴谷歌,聲稱谷歌的安卓(Android)使用Java相關技術是對甲骨文版權和專利的侵犯。2012年,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的判決有利于谷歌,聲稱所謂的Java API不屬于版權。不過對于谷歌來說不幸的是,一家上訴法院推翻了那次判決,并且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對該案進行聽訟。
在美國最高法院退回該案之后,甲骨文和谷歌又回到地方法院,讓地方法院裁決谷歌使用該Java API是否為“合理使用”。如果被判決為是“合理使用”,那么就意味著谷歌在使用Java API時不需要獲得版權持有者的許可。分析人士當時表示,這樣的最終裁決將具有重要影響意義,它會波及整個軟件行業。
去年在舊金山的一次審判中,陪審團判決稱,谷歌使用11000行Java代碼按照聯邦版權法的“合理使用”規定是被允許的。周五在甲骨文長達155頁的上訴書中,甲骨文聲稱谷歌的“復制是典型的不合理使用”,并且表示“谷歌以損害甲骨文Java業務為代價而獲得了數十億美元收入。”
這場訟爭也成為谷硅最為激烈的競爭之一。在谷歌去年5月份贏得了審判之后,甲骨文加強了在其它領域反對谷歌的力度,其中包括就谷歌的隱私政策存在的問題向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進行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