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在2010年1月完成了74億美元收購 Sun 的交易,獲得了 Java 的所有權。當年8月甲骨文就對 Google 提起訴訟,稱Android系統有37個API侵犯了Java版權,因為谷歌在移動平臺使用Java API并未獲得其批準。
隨后,雙方在不斷進行訴訟,今年5月在舊金山地區法庭舉行的二次審理上,陪審團做出了有利于 Google 的判決,認同Google 對 Java API 的使用是受“合理使用”保護的觀點。
本周,甲骨文向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正式就判決提起上訴。
甲骨文的上訴并不出人意料,但它似乎很難贏得訴訟,不知大家對此怎么看?
>>> 事件回顧:
2010年8月:甲骨文起訴谷歌侵權,要求賠償26億美元
2011年9月:谷歌CEO與甲骨文CEO和解會議失敗
2012年3月:谷歌提議賠償280萬美元并在未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安卓系統收入
2012年5月:陪審團未達成共識,法官判定安卓并未侵權
2012年10月:甲骨文上訴至美國聯盟上訴法院
2014年4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定java受版權保護,谷歌侵權
2014年10月:谷歌不服判決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遭駁回
2016年3月:甲骨文將索賠金額提至93億美元
2016年4月:谷歌CEO與甲骨文CEO和解會議失敗
2016年5月:舊金山地區法庭進行二次審理,認同Google 對 Java API 的使用是受“合理使用”保護
2016年10月:甲骨文在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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