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成功上市,成為美國史上IPO數額最大的公司,一夜間成為世界第二大互聯網公司,其市值首日即超過美國最大電商亞馬遜加EBay之和。
阿里巴巴路演IPO時每股估值不過68美元,而首日收盤價達到每股93.89美元,為何投資者如此青睞BABA,為何如此看好阿里的發展前景,關鍵在于阿里是一家真正的“互聯網化公司”,而不是一家傳統運營模式的“互聯網公司”。
在深度分析阿里IPO成功奧秘之前,我們必須先要厘清一個概念,互聯網化與互聯網的區別。基于互聯網運營的公司,并不一定就是“互聯網化”的互聯網公司,京東、亞馬遜等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只能稱其為傳統運營模式的互聯網公司,而不能稱為互聯網化的互聯網公司。換句話說,就是亞馬遜的運營模式不是真正的互聯網商業模式。
何為“互聯網化”?簡單的判定標準,就是其商業模式是否能夠網聚所有人的力量。京東、亞馬遜等公司的商業模式,顯然只能支配自己的力量,通過互聯網使其傳統運營模式的能力得到最大化發揮;而阿里從商業模式上看,卻具備能夠匯聚支配所有人力量的潛質,盡管其現在不過只匯聚支配了中國數百萬小微賣家的力量。蟻多咬死象,互聯網商業模式組織起來的螞蟻雄兵,不是任何力量能夠阻擋的。然而阿里顯然已經不再限于匯聚小微螞蟻們的力量,其正在通過B2B、云計算、企業管理軟件、互聯網金融等模式,向傳統的企業級市場進軍滲透,去匯聚所有企業的力量,這種發展前景已經不是亞馬遜所能相比的。
何為“互聯網化”?如果一定要上升到理論高度的話,它是基于互聯網的開放生產組織方式。何為“開放”的生產組織方式,它與“規模”生產組織方式相對立。傳統超市(如沃爾瑪、家樂福),就是一種規模化營銷的組織方式;(如亞馬遜、京東電商)網絡超市,只是把規模化營銷方式搬到了互聯網上,組織方式并沒有本質的改變。而阿里電商營銷平臺的開放組織方式,微觀上組織起諸多小微賣家,宏觀上則達成更大的規模效應。阿里與亞馬遜這種“互聯網化”的本質區別,正是馬云在IPO路演過程中所反復強調的,阿里絕不是中國版的亞馬遜,阿里就是阿里。
何為“互聯網化”?如果一定要給出個定義的話:這種開放的生產組織方式,是真正的互聯網商業模式,是“信用”的互聯網化表現形式。
阿里電商在營銷領域的開放組織方式,或許使我們還比較容易理解“開放生產組織方式”這一概念,而“互聯網化的信用”則根本就無從理解與其有何相關性了。其實,開放生產組織方式也并不容易理解,比如互聯網制造、互聯網金融等領域的開放生產組織方式是個什么樣子,似乎還找不到一個完美的現實商業模式案例來舉例說明(海爾互聯網制造與阿里娛樂寶的模式還有許多缺陷,另文論述)。
互聯網化,從本質上講就是“信用”。只是互聯網技術特征,讓信用也產生了本質上的變革,就是互聯網化的信用機制將顛覆傳統的信用機制。馬克思主義指出,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信用支配資本,同時也支配勞動。
怎么來理解“信用”呢?簡單來說:用自己的錢生錢,那是資本;用別人的錢生錢,那叫信用;靠體力或腦力來生錢,則是勞動。顯然,賺錢盈利的最高境界,是借別人的錢,支配別人的勞動,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就是“信用”。現代市場經濟,已經不是資本在統治世界,資本家們已經升級過渡到以信用來統治一切;未來的互聯網經濟時代,互聯網化的信用,只會讓這一切來得更加猛烈,來得更加迅速。
馬云就是以阿里C2C電商模式,構建起一套電商的互聯網化信用機制,這種信用機制(就是商業模式)所描繪的美好前景(有支配所有賣家勞動及其資本的潛質),使其獲得多輪融資最終上市(借別人的錢生錢)。
上面這段話顯然解釋得過于簡單直白,信用機制的互聯網化,真正的互聯網商業模式,當然不是看上去這么簡單這么容易理解。
比如,為何阿里難以在中國大陸上市,甚至無法在中國香港上市,就在于阿里商業模式的“互聯網化信用”特征。阿里難以在中國大陸上市,或者說是所有互聯網企業難以在中國大陸上市的原因,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的“輕資產”特征所致。既然是“借別人的錢、支配別人的勞動”,當然就不需要擁有符合傳統工業時代“上市標準的資產”了,“輕資產”就是互聯網化信用機制的特征之一。阿里無法在中國香港上市,同樣是香港沒能理解互聯網化信用機制對企業組織形式的影響,因應借錢生錢多輪融資的互聯網公司特征,阿里合伙人制就是創始人既要融資又要保有公司控制權的管理機制變革,香港顯然也沒能追趕上互聯網的腳步。
互聯網化信用機制的輕資產特征,還表現在許多方面。比如,阿里市值超過亞馬遜與Ebay的總和,阿里電商平臺銷售額更是亞馬遜與Ebay銷售額總和的兩倍還多,阿里的利潤同樣遠超亞馬遜與Ebay的利潤總和。究其原因,就在于亞馬遜以龐大資本構建起自身規模化優勢,構建的是傳統模式的信用機制,這就使其無法以互聯網化信用機制調動更多的社會資源為己所用。同時,由于其傳統模式的“重資產”特征,在遠不及阿里電商一半規模的情況下,其雇傭員工數量卻遠超阿里數倍,阿里員工超過2萬,而亞馬遜員工卻達到了11萬之多,其生產率之低下,充分體現“傳統信用機制”與“互聯網化信用機制”的本質區別。
我們都知道,許多人總結的互聯網思維中“免費、流量、平臺、跨界、社會化”等,這些都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的“互聯網化信用機制的本質”所導致的結果表象。
互聯網商業模式之所以被稱為互聯網化的信用機制,而傳統商業模式卻很難稱為傳統信用機制,根本原因在于,源于互聯網基因與精神的“開放”,成就了開放生產組織方式,這種互聯網化的開放,使得每個人都可以自主配置企業資源去創新創業;若想匯聚起所有人的力量,則必須構建起一套公平化的信用機制,否則是無人關注的。 對于企業來說,匯聚社會資源的互聯網化信用機制,就是調動社會資源的“社會化、平臺化”。傳統工業時代的企業資源,是適應傳統規模化生產模式的,這正是傳統企業的互聯網轉型焦慮癥所在。企業資源的互聯網化開放,是把資源配置能力開放給所有小微個體,傳統企業必然面臨傳統企業資源不足不全面的問題,這就是所謂的“跨界”了。如傳統企業轉型互聯網,財會人事企業管理等資源需要融合管理軟件資源進行跨界轉型,企業內部的交流溝通需要社交平臺資源來轉化開放給小微個體,大批量的規模生產要進行小批量的規模生產轉型,大批量大規模物流要進行小批量個性化的規模物流轉型,企業內部的運營流動資金需要進行互聯網金融的轉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基礎服務免費”特征,就是互聯網化信用機制的結果。既然是“借錢借人的輕資產,卻可以支配全社會資源”的互聯網商業模式,其運營成本必然遠低于傳統模式,支配全社會資源又使其理論上有著無限地市場拓展能力,信息化的基礎服務必然就會免費,這種免費導致的社會資源匯聚,反過來又使其可以更進一步支配社會資源,也就產生了海量的用戶“流量”。這一邏輯關系,正是淘寶當年完敗Ebay的根本原因,盡管這只是許多互聯網企業的自覺與潛意識。
而且當年淘寶能夠成功,并不完全因為免費開店的基礎服務,還有“第三方支付”這一最為直觀的互聯網化信用機制建設,以及跨界整合物流資源等方面的原因;現在的阿里,則又跨界融合了云計算服務、互聯網金融等。
阿里電商在營銷領域的開放生產組織方式,是先進的互聯網化生產關系,最大化地適應且發展了互聯網化生產力。而亞馬遜雖然熟練運用了最為先進的互聯網技術,但是其生產組織關系卻仍是傳統的規模化組織方式,必然無法充分發揮互聯網技術優勢。
這正是中國互聯網企業雖然最初是學習美國,卻能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的根本原因所在了。